人民网
人民网

江西出台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2024年06月03日19:05 | 来源:人民网-江西频道
小字号

人民网南昌6月3日电(记者时雨)3日,记者从江西省商务部门获悉,《江西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出台,补贴政策实施时间自2024年4月24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补贴申请时间为自2024年4月24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止。补贴的对象须为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车的与报废旧车的消费者,须为同一人。

《细则》中明确,补贴政策实施期间,对于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江西辖区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纳入工信部相关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后,完成车辆注册登记的,给予定额补贴。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拟申请补贴的个人消费者,要在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s://qclt.mofcom.gov.cn)或通过支付宝、抖音、微信、云闪付等平台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清晰、完整、准确填报提交申报材料,向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提交补贴申请。

申请补贴需提交以下材料:填报申请人身份信息,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填报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商业银行在境内发行的银联借记卡);填报报废汽车信息,需填写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VIN码),上传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填报购置新车信息,需填写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VIN码),上传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进行审核,通过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反馈审核结果。申请人可通过网站或小程序查看申报审核进度。

(责编:罗娜、帅筠)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