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靖安:紧盯新任“一把手” 确保巡察整改不断档
“作为机构改革后新调整的‘一把手’,请您主动熟悉了解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情况,认真履行好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以上率下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责任不松、链条不断、精力不散,扎实推进整改成果落地见效。”日前,江西省宜春市靖安县委巡察办对巡察整改期内党组书记调整的县农业农村局“一把手”发出《关于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的提醒函》,对持续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巡察整改能否落实关键看主体责任,尤其是第一责任人责任能否落实。今年以来,靖安县委巡察办在梳理盘点巡察整改情况时,发现个别部门“一把手”的调整往往是影响巡察整改进度、成效的原因之一。为此,针对巡察整改期内调整“一把手”的被巡察党组织,县委巡察办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新任“一把手”发出《关于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的提醒函》,提醒新任“一把手”提高重视程度,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握稳巡察整改“交接棒”,当好巡察整改“领头雁”,切实把巡察整改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确保前后两任“一把手”交接后巡察整改不断档。
“这份政治责任提醒函来的很及时,这样既能保证巡察整改工作‘不脱轨’,也能帮助我更好掌握机构改革后新单位的基本情况,为我下一步开展工作明晰了方向。作为第一责任人,我将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组织推动,逐一推进问题整改。”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袁世虹说道。
靖安县将督促巡察整改作为强化政治监督、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采取现场集中交办、集中约谈提醒“一把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直接听取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报告、推进落实巡察整改“四方会审”工作机制等举措,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自觉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并通过制发巡察建议书、共性问题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题培训等方式,推动巡察成果运用。同时,紧盯巡察整改打折扣、不到位、措施不力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在巡察整改期内实地监督检查整改情况,建立跟踪督查、销号督办、回访监督等机制,推动巡察整改见实效。(涂梢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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