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说法丨开公司的车撞到了自己的车,保险会理赔吗?
2025年04月18日11:29 | 来源:人民网-江西频道

日常用车中,如果开着公司的车不小心把自己名下的另一辆车撞伤,这种“自己撞自己”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会赔偿?近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相关案例。
【案件回顾】
2022年2月的某一天傍晚,某矿公司法人张某驾驶公司名下的小轿车回到家中拿公司的材料时,在地下停车场停车时,不小心碰撞到停车泊位内自己名下的另一辆小轿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张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发后,张某花费维修费13700元,B保险公司向张某支付了该笔维修费。后B保险公司向公司车投保的A保险公司要求返还垫付的赔偿款时遭到拒绝,遂诉至法院。
A保险公司认为张某作为被保险人和驾驶员,其车辆损失不属于保险责任赔偿范围,因此A保险公司认为其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公司的车在A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相应保险合同关系成立、有效。公司的车在保险期间发生交通事故,A保险公司没有证据证明事故发生系张某故意造成,从合同的相对性来看,一辆机动车对应一份保险合同,同一被保险人的两辆车发生事故,两车之间是相对独立的,应按照各自的保险合同关系进行处理,不同的车辆之间形成了相对独立的肇事方和受损方,两车因事故受损,与其他第三者车辆受损并无不同。A保险公司主张因两车被保险人相同从而应免除保险责任,有悖于投保人的投保目的,故判决A保险公司应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理赔。
【人民说法】
法官提醒,在司法实践中,拥有多台车的车主已不是少数,“自己撞自己”的交通事故虽罕见,但意外难免发生,其中涉及的保险规则和责任划分较为复杂,广大车主们要规范用车,合理配置保险,同时在遭遇争议时,积极运用法律手段维权。(罗娜、金凤君)
(责编:邹玢琦、帅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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