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劃定紅線劍指教育“三違”
● 正常教學時間之外上新課屬違規補課 ● 不得通過家長委員會違規收費 ● 教輔材料堅持學生自願原則

“雙減”政策實施后,我省允許中小學校在雙休日及寒暑假期間積極探索為學生提供形式多樣的課后服務。省教育廳日前印發《關於建立全省中小學“三違”治理常態長效機制的工作意見(修訂)》《江西省教育“三違”問題處理細則(試行)》,對治理教育“三違”(違規收費、違規補課、違規訂購或推銷教輔材料)問題,作出進一步規范和明確。
違規補課如何界定?文件明確,凡中小學校(含民辦)開展學科類教學活動,在正常教學計劃時間之外成班整建制上新課,都屬於違規補課。其中,不包括興趣類、素質拓展類等非學科類教學活動﹔不包括復習、輔導等。“雙減”之后,中小學校(含民辦)可利用周一至周五的課后服務時間、雙休日及寒暑假期間、初中學校工作日晚自習時間,對學習有困難的學生進行補習,但禁止上新課。
哪些收費項目屬於違規收費?文件規定,公民辦中小學收費項目和標准為學費、住宿費、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公辦義務教育不收取學雜費、教科書費和住宿費。學校不得在公示的收費項目、收費標准之外加收其他費用,嚴禁收取與招生入學挂鉤的捐資助學款。招收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進行文藝、體育等專業訓練的學校或其他社會組織,不得收取學生完成九年義務教育課程按規定免除的學雜費﹔校內學生宿舍和社會力量舉辦的校外學生公寓,均不得強制提供相關生活服務或將服務性收費與住宿費捆綁收取。即,收費要公示,不得擅立收費項目﹔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必須遵循自願和非營利原則﹔學校及教師不得通過家長委員會向學生及家長違規收費。
訂購或推銷教輔材料應堅持什麼原則?文件要求,訂購或推銷教輔材料堅持“一科一輔”和學生自願的原則,隻允許向學生推薦省市確定推薦目錄中唯一一套教輔﹔嚴禁通過家長委員會統一征訂教輔材料﹔嚴禁各科目教輔重復征訂,或與目錄教輔捆綁搭售其他學生用品﹔嚴禁學校及教師推薦學生去指定地點購買指定教輔材料。(記者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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