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安已破獲生態環境刑事案件2.38萬起

人民網南昌8月15日電(記者秦海峰、實習生陳珂昕)8月15日是首個“全國生態日”。記者從江西省公安廳獲悉,近5年來,江西省公安機關堅決扛起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先后組織部署“昆侖”“清風”“清河”“鄱湖護鳥”“長江禁漁”等系列專項行動,嚴厲打擊破壞生態環境資源犯罪,共破刑事案件2.38萬起,持續護航生態安全,推動全面建設美麗江西。
據介紹,在保護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方面,江西省公安機關深入推進“清風”“清河”等系列專項整治行動,偵破森林和野生動植物案件、非法捕撈、非法採砂案件1.6萬起。其中,組織開展打擊破壞古樹名木專項行動,偵破案件14起,查獲涉案古樹名木109株,取得重大階段性成效。
從2020年6月開始,江西部署開展為期三年的打擊長江流域非法捕撈、非法採砂犯罪專項行動。今年,又部署開展“平安水域”“長江河道非法採砂專項打擊整治”等專項行動。2020年6月至今,全省公安機關共偵辦涉漁涉砂刑事案件1052起,打掉團伙164個,長江流域生態環境質量得到顯著改善。
在礦產資源保護方面,江西省公安機關重點打擊非法開採稀土、鋰礦、砂石、金礦、瓷土等國家戰略性保護礦產資源犯罪,以“春雷”“夏季行動”為抓手,偵破非法採礦案件1220起,其中偵破涉稀土案件156起,涉鋰礦刑事案件61起,有力維護江西礦產資源安全。
在打擊污染環境犯罪方面,江西省公安機關還開展“清水藍天”“危廢三年整治”等專項行動,嚴打嚴打非法排污、非法傾倒處置危險廢物、非法冶煉等環境污染突出問題,偵破環境污染刑事案件483起。其中,偵破41起公安部挂牌督辦的環境污染案件,5起污染環境案件被公安部、最高檢、最高法等部門評為典型案件。
近年來,江西省公安機關堅持主責主業,充分發揮公安機關打擊犯罪職能,通過一系列舉措推進工作改革創新,不斷提升刑事保護效果:在工作理念上,主動摸排犯罪線索、主動開展偵查打擊﹔在打擊破案上,堅持“人力+腳力”、“科技+數據”,推進“全環節、全要素、全鏈條”的犯罪打擊﹔在隊伍建設上,成立江西特色的生態環境犯罪偵查專業隊伍﹔在基礎建設上,加強執法裝備和偵查建設﹔在協同共治上,建立完善內部協作和外部聯動格局,並通過“公安提示函”制度,推動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