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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獻血條例》明年1月1日起實施 獻血可獲“三免”優待

2024年12月09日16:54 | 來源:人民網-江西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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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南昌12月9日電(記者秦海峰)記者9日獲悉,《江西省獻血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由江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將於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條例》在原來實施辦法的基礎上,提出了一系列創新舉措,比如延長獻血年齡、設立“無償獻血宣傳月”、實行獻血者“三免”優待政策、擴大血費減免和優先用血人群享受范圍等,確保獻血工作全面規范。

《條例》規定省級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應當制定年度獻血計劃,設區的市應當制定具體方案並組織實施,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獻血,村(居)民委員會應當組織和動員獻血。《條例》規定健康個人主動要求獻血的,獻血年齡可以延長至六十五周歲。

《條例》規定每年的一月為本省無償獻血宣傳月,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群團組織、醫療衛生機構、學校、媒體等開展獻血公益活動。規定每個縣(市、區)至少設置一個固定獻血點﹔有關部門、單位、社區應當為流動獻血車的停靠提供便利。

《條例》規定在江西獲得國家無償獻血奉獻獎、無償捐獻造血干細胞獎和無償獻血志願服務終身榮譽獎的個人,享受國家規定的“三免”優待,並優先推薦其參評道德模范、身邊好人、優秀志願者等。

其中,“三免”優待具體為:免費游覽政府投資主辦的公園、風景名勝區,免費參觀政府投資建立的博物館、美術館、科技館、紀念館等公共文化設施﹔免費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免交公立醫療機構普通門診診察費。

《條例》還增加了獻血者及其親屬所享受的用血優惠。將獻血量不足一千毫升的獻血者免費使用三倍血液的時間,從獻血后四年提升至五年﹔將享受免費用血的親屬范圍從直系親屬擴大到近親屬和姻親。規定在保証急危重症患者臨床用血的前提下,醫療機構應當優先保障獻血者臨床用血。

(責編:鄒玢琦、帥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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