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開參保戶籍限制 設置連續參保激勵
明年起江西省醫保政策有新變化
12月26日,記者從江西省政府新聞辦、省醫保局聯合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為補齊全民參保制度短板,提升醫保管理服務質效,江西省近日印發《關於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緊扣全民參保這一主線,細化形成3方面11條具體措施,進一步釋放參保紅利。
據介紹,截至目前,江西省基本醫保參保人數達4489.58萬人,參保覆蓋率穩定在99.44%。根據《實施意見》,為適應人口流動變化,支持新就業形態發展,允許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新業態就業人員在就業地參加職工醫保,不受戶籍限制,外來流動人員及其子女可持居住証在常住地參加城鄉居民醫保,與本地居民享受相同財政補助。外來大學生也可選擇在學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醫保,與本地大學生同等享受居民醫保待遇。
《實施意見》明確,對部分參保繳費負擔較重的困難群體,按規定予以全額或定額資助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全額資助對象包含2類,即包括特困供養人員和孤兒,個人不繳費﹔定額資助對象包含6類,即城鄉低保對象、過渡期內未消除風險的返貧致貧人口、脫貧不穩定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因病納入防止返貧監測范圍的困難群眾以及納入防止返貧監測范圍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定額資助標准為每人每年320元,以2024年為例,個人僅需繳納80元。
同時,考慮到部分職工家庭成員較多、個人賬戶共濟使用需求更大,我省進一步拓寬個賬共濟保障范圍,從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親屬,擴大到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等近親屬,共濟成功后,既可給親屬就醫購藥,也可給親屬代繳居民醫保費,部分地區還可為親屬代繳普惠型商業健康保險“惠民保”。
此外,在激勵措施方面,《實施意見》細化設置了連續參保激勵和基金零報銷激勵。自2025年起,對連續參加居民醫保滿4年的參保人員和當年基金零報銷的居民醫保參保人員提高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對同時符合兩類身份的參保人員,大病保險提高限額可累計計算。(全媒體記者洪懷峰)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