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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州市東鄉區一棟兩百年老宅產權難統一,面臨倒塌風險——

多方協作 續寫生命

2025年04月22日08:39 | 來源:江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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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宅坍塌的屋角。

  全媒體記者 蔡穎輝攝

  “謝謝你們的幫助,家裡老宅終於‘得救’了!”近日,撫州市東鄉區瑤圩鄉萬石塘村一棟始建於清朝道光年間的古宅迎來轉機。在記者、地方博物館及鄉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因產權分割而擱置的修繕工作達成共識,這棟承載兩百年歷史的不可移動文物即將重獲新生。

  “這棟古宅建於清朝道光年間,2014年被列為東鄉縣(當時未撤縣設區)不可移動文物,編號0215。但由於產權分屬三戶人家,我們隻能維修自家部分,其他區域因無人管理損毀嚴重,隨時可能倒塌。”69歲的謝一波是廳堂部分的產權人,他介紹,古宅兩側廂房早年分別賣給了兩戶人家,如今其后人已不在此居住。

  4月14日,記者隨東鄉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游局、區博物館及瑤圩鄉政府工作人員實地探訪。古宅為典型的清代贛派民居,以木結構為主,青瓦覆頂,窗櫺雕花精美,雖破敗仍可見當年工藝之精湛。謝一波憂心忡忡地說:“多年來,我自費修繕自家部分,但兩側廂房長期無人維護,木梁腐朽、牆體開裂。去年遇上台風,廂房屋檐部分坍塌,若不及時修繕,整棟老宅恐難保全。”

  謝一波表示,今年清明節期間,其中一戶同意自行修繕,但另一戶汪姓人家始終未予回應。面對產權分散導致的修繕僵局,他隻能求助政府相關部門,希望盡快推動保護工作,挽救這棟瀕危的老宅。

  一棟老宅,三戶產權,如何破解修繕難題?東鄉區博物館館長趙清水現場援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的修繕、保養工作由所有人或使用人負責,所需費用由所有人或使用人承擔。”他進一步說,他們對此類未定級、非紅色革命文物的文物建筑是不負責修繕的,但有責任督促產權人履行保護義務。

  趙清水拍攝老宅破損照片后,主動聯系汪先生,耐心解釋文物保護政策,並以鄉土情懷打動對方。“我也是農村長大的,理解老房子的情感價值。看到照片裡老宅梁柱朽壞、瓦片散落,汪先生同意修繕。”趙清水說。當晚10時許,汪先生承諾,盡快維修所屬廂房。

  “多虧你們牽線搭橋,老宅有救了!”謝一波得知消息后連連道謝。瑤圩鄉政府工作人員也表示,將跟進協調修繕細節,確保工程合規有序。

  專家建議,未來可探索“產權人+政府+社會力量”的共護模式,如設立文物修繕基金、引入專業團隊指導等,讓更多瀕危文物得到系統性保護。(全媒體記者 蔡穎輝)

(責編:鄒玢琦、邱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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