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平等保護經營主體合法權益
——優化營商環境促進民營經濟發展②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全省優化營商環境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大會明確提出,要進一步規范涉企執法行為,依法平等保護各類經營主體合法權益,體現了省委、省政府一以貫之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鮮明態度。
權益保護到位,企業才能安心經營、放手發展。現實中,一些地方執法不夠規范,存在多頭執法、重復檢查、選擇性執法、粗暴執法等現象。為打通此類卡點堵點,過去一年,我省開展涉及不平等對待企業法規規章政策清理,推行“輕微免罰”“首違不罰”,以一系列“組合拳”護航民營經濟健康發展。
上周,民營經濟促進法正式施行,為廣大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注入了更為堅實的信心與底氣。我們要以此為契機,牢固樹立法治思維,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促進民營經濟發展。
整治問題是基礎。奔著問題去,更要奔著解決問題去。堅持問題導向,從企業反映強烈的問題入手,堅決防止違規異地執法和趨利性執法,才能為各類經營主體營造良好發展環境。要扎實開展規范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緊盯亂收費、亂罰款、亂檢查、亂查封,以及濫用職權、執法不作為等重點問題,進行深入排查、系統整治,推動執法更加規范公正。
優化監管是關鍵。涉企執法,採取包容審慎監管和柔性執法方式,既維護法律原則,又呵護經營主體的積極性。要優化企業監管檢查,規范設立“企業安靜期”和涉企行政執法檢查事前報備制度,為企業發展營造更加寬鬆的環境。要創新監管方式,提升監管效能,大力推行“綜合查一次”等聯合檢查執法,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做到“無事不擾、有求必應”。
公正司法是保障。民營企業司法需求多元,對司法保障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堅持依法平等保護原則,堅決防止和糾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簡單機械辦案,讓企業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真正感受到公平正義。要充分發揮好省非公有制企業維權服務中心等服務平台作用,切實加強訴前調解,盡量減少訴訟對企業的不利影響,堅決避免“辦一個案子,垮掉一個企業”。
良法善治,重在落實。規范涉企執法行為,須抓常抓細抓長。以法治之“優”解民企之“憂”,讓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敢作善為、善作善成,就能持續激發市場活力,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注入強勁動力。(萬仁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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