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說法丨游戲“提前解鎖”也違法?

當一些游戲博主以“獨家爆料”為名,搶先發布未公開的角色形象、技能特效甚至劇情內容時,他們可能已經踏入了法律的紅線。近日,江西省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相關案例。
【案件回顧】
上海某科技公司系某熱門游戲的運營方,經授權享有該游戲的著作權運營和維權權利。為保持游戲熱度和競爭力,公司會定期進行版本更新,新增角色、場景、劇情等內容,並在上線前組織玩家參與內測。被告劉某通過招募參與內測,與公司簽訂了《委托測試服務協議》及《保密協議》。
然而,在內測期間,劉某私自將其案涉游戲測試賬號出借給被告廖某。廖某在某平台直播過程中登錄劉某該游戲測試賬號,並擅自對原告尚未公開發布的案涉游戲版本進行長時間直播,直播內容向公眾披露了游戲未發布信息及版本更新等游戲內容和畫面。
發現該行為后,科技公司認為被告劉某、廖某的行為侵害了其商業秘密,遂訴至法院,請求判令其停止侵權並賠償其損失及維權合理費用。
法院經審理認為,尚未公開的更新版本中的相關游戲信息,能夠為原告帶來現實和潛在的商業價值,且未對外公開,並不為公眾所知悉,原告對該經營信息亦採取了與被告劉某等簽訂《保密協議》等相應保密措施,被告劉某、廖某共同實施了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商業秘密以及披露該商業秘密的行為,侵害了原告在本案中主張的案涉商業秘密。
法院綜合考慮涉案游戲知名度、被告劉某違約主觀惡意、泄密可能造成的損害后果等因素,支持原告索賠訴請,判令被告劉某、廖某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10萬元。
【人民說法】
法官提醒,游戲版本更新前的內容往往是游戲公司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研發的成果,是維持游戲市場競爭力的核心資源。一旦提前泄露,不僅削弱玩家新鮮感,更直接影響公司經營利益,該類內容可被認定為商業秘密中的經營信息。
而參與內測並非“純福利”,而是基於信任與協議的法律行為。玩家一旦簽署保密協議,就應恪守義務,不得擅自錄制、截取、傳播未公開內容。(羅娜、溫琪、肖水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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