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殉职的江西法官胡国运:君子一诺践行一生

人民日报客户端江西频道 朱磊 王丹

2020年05月19日18:27  来源:人民网-江西频道
 

“案件没判错,威胁没有用,如果我今天成了烈士,你就是罪犯!”

“不管是法官还是书记员,尊称他为‘行走的法律法规’,买卖合同参照哪个违约条款,简直是如数家珍。”

近日,江西高院为因公殉职的二级高级法官胡国运同志举行了一场追思会,生前同事、同学、好友及部分律师参加。

君子法官胡国运

在追思会上,为人正直、待人真诚、专业精湛、敢于担当是大家对胡国运法官的一致评价。

“做人如君子,做法官亦如此。”这是胡国运庭长指导年轻法官吴狄写《现代法治之国的君子法官》调研文章时阐述的君子法官。而“君子法官”更是他的初心,33年来,他始终遵循君子之道,恪守做人之理,践行着自己的“君子”诺言。

求学北大,献身红土地法治事业

“我和国运,从小在南昌五星垦殖农场长大,时常与在垦殖农场的北京知青交流,因此北大、清华在我们小小年纪中留下了深厚影响。”胡国运同志的北京大学同学万利平回忆,1983年,胡国运考取北大法律专业,这正是国运同志怀揣梦想、付诸努力的结果。

万利平回忆说,国运求学北大,正是我国百废待兴、改革开放伊始之际,毕业之后,他选择回到赣鄱大地,投身红土地的法律事业。

“开始是法院业余大学老师,此后选择了法官作为他终身的职业,在民商事审判岗位上,一干就是33年。这33年,他踏实做事,不求名利。”万利平说,前些年同学之间隔三差五聚会,国运聊得最多的是国家的变化、江西的变化,感叹我们赶上了国家伟大发展的好时代。

在胡国运同志简历本上记载着,1964年11月出生的他,中共党员,于1987年7月北京大学法律本科毕业后进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历经省直机关支教讲师团、业大教学、教务和审判等部门,担任过讲师、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职务,2019年8月至今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

“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忘我工作,始终战斗在民事审判岗位第一线,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主办了一批有影响力的重大案件,曾被评为全省审判业务专家,多次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省级表彰,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誉。”这是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评价。

大家眼中的“法律百科全书”

胡国运法官在庭审现场

“胡庭长让我非常印象深刻的是,他是一部法律百科全书,他的记性非常好,对法律条文、经典案例,哪怕是最高院司法解释的条文,讲的都很详细,法律条文的哪一条哪一款都非常清晰。”省高院民一庭员额法官李平回忆,她原先在基层法院工作,刚来的时候胡庭长交代要从裁判文书的写作上下功夫。

“他时常和年轻法官说,作为省高院和基层法院不一样,一份裁判文书的影响可能是当事人一生的幸福。每次他都很认真的帮我们改每一篇裁判文书,我真的很感动,这个师傅是真心实意要教我们的。”李平说,胡庭长是个学者型的好法官,自从卸任庭长一职,他将重心转向经典案例的收集工作,并在2020年4月开始编纂经典案例,经常晚上加班编纂自己办的经典案例。

“胡庭长希望能成为江西法院甚至全国法院的指导案例,其实他完全可以交给我们年轻人做,但他总是说,你们现在入额做法官,我能干的我自己干。”李平流着泪回忆道。

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卫东说:胡庭长法律功底特别扎实,法律条文能倒背如流,甚至能准确的说出第几条第几款。他去世后,很多律师说,他们联系胡庭长指教法律问题时,他都会有回应,特别乐于解释,将自己的观点毫无保留的分享给你,帮你将案件事实梳理的清清楚楚,让你不得不服。

不偏不倚,胜败皆服的好法官

“2006年,我担任一个标的额3亿的案件被告代理人,原告的代理人是法院系统转行的律师,说心里话,我担任被告代理人心里是打鼓的,担心遭遇打招呼,但最后,还是我这方的被告胜诉了。”江西律师何大年回忆一起案件,胡国运同志是不偏不倚,办案铁如真的好法官。

国运生前同事说,胡庭长时常教诲年轻法官,做法官先要做人。

江西律师邹玲回忆:我代理的一个建设工程案件,因新冠型肺炎疫情无法正常开庭,国运法官提议建微信群,将当事人、代理律师、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拉进群。所有的证据、意见、包括对案件的一些会议,全部是在微信群中公开交流,包括是法官们对情况的反馈,也在微信中公开透明分享。虽然案情复杂,没想到案件在疫情期间很快审结。

该建设工程案件当事人回忆说:我没有见过胡法官,仅仅是在微信群里有个直观感受,他没有高高在上,给我们平等发言机会。但我看了邹律师给我的判决书,虽然我们的请求没有完全支持,但大部分事实已经完全还原了,我打心底里是服气的。今天的追思会,是我强烈要求过来的,我要表达对胡法官的敬意。我们做企业的,不希望有案件,碰上了案子,多一些像胡国运这样的法官,我们就充满希望。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主任冯帆回忆到:我和胡庭长认识也有十多年了,我记得在他手上办过一个案件,虽然我没有得到支持,但我心里还是佩服的。在南昌仲裁委会有一些案件,仲裁员之间有不同理解,胡国运同志是南昌仲裁委的委员,当大家对某个案件有争议时,脑海里第一反映都是想让胡庭长来发表观点,因为他不偏不倚。

有责任心、有担当的好庭长

胡国运法官生前图

省高院研究室副主任颜凌云回忆:有一次我的同学来找我,我正好在和胡庭长汇报一件案子,就让她在隔壁办公室等我。汇报时因观点不同和胡庭长有争辩,说话的音量也有些大。后来我同学见到我时一阵惊讶,问我说你怎么敢这样和领导争辩,你们领导竟然也没有生气,我当时理所当然地说,领导说对案子有不同意见都可以说。

江西高院的同事说,胡国运同志虽为庭长,但在法律事务上,给予庭内其他人充分辩论自由,他要求合议案件之时,无领导下属之分,平等交流意见。

江西省委政法委刘海山(原江西高院民一庭法官助理)讲起一件事:2012年庭里审理了一起合作开发房地产转借款的案子,当事人的诉求依法得不到支持,就通过聚众闹访来施压,他考虑到承办法官是位女同志,主动担当接访阐明道理,在接访过程中被恶意围攻抓伤,当事人还闯进他的办公室对他进行人身威胁,他正气凛然对当事人说,案件没判错,威胁没有用,如果我今天成了烈士你就是罪犯。

“有一个这样担当的领导何其幸运。”同事们常说,在合议案件过程中,胡庭长要求所有参与者直面问题,不回避问题。“要将我发表的意见如实记录下来,如果是我的意见导致案件有差错,这个责任要由我承担。”就是这样一位有担当精神的庭长,坚持在办案第一线。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

胡国运法官56岁的人生,一直在追求君子之道和君子之境,对君子风范的尊崇与孜孜以求,无不让人们动容,他身上折射的“君子”精神,如“灯塔”激励着后人前行。

(通讯员 龙广华 吴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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