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昌5月27日电(记者 秦海峰)记者25日从江西省政府新闻办获悉,江西日前出台了《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江西省发改委副主任郭新宇表示,《实施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及时回应全社会特别是广大民营企业的新期待,对于加快打造“四最”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民营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在激发市场活力、提升产业能级、促进充分就业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江西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大体可以用数字“6789”来表述:“6”是指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约60%、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超过60%;“7”是指全省非公有制经济上缴税金占全省比重超过7成;“8”是指全省非公企业城镇就业人员占全部城镇就业人口的比重超过8成;“9”是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出口总值占全省比重超过9成。
近年来,江西省聚焦破解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市场“冰山”、融资“高山”、转型“火山”,持续推进“降成本优环境”行动,加强民企产权保护,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部分政策不够精准、政策执行难、工作机制不够有力等问题。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民营企业的发展环境更加严峻复杂。《实施意见》聚焦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进一步在市场准入、政策支持、法治保护、改革创新、新型政商关系等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举措,有利于破解难题,建立长效机制,帮助民营企业渡过难关、发展壮大。
据了解,《实施意见》包括五个方面20条政策措施,包括,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营造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营造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营造充满活力的改革创新环境,营造亲清新型政商环境等五方面。
郭新宇表示,下一步,将会同各地各部门,聚力政策精准落地,加强统筹协调,定期调度跟踪,努力营造“四最”营商环境,助力江西内陆开放经济试验区建设,为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