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中医药知识纳入中小学卫生健康教育课程

2020年06月20日08:04  来源:江西日报
 

6月18日,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促进我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快江西中医药强省建设。

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持续推进省市县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条件改造和建设,重点支持省中医院新院建设,加快实现设区市公立三级中医医院全覆盖,创建1至2家国家区域中医医疗中心;持续实施基层中医药能力提升工程;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功能定位,规范中医医院科室设置;鼓励开发中医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建设智慧中药房、中医远程诊疗系统,探索移动终端、智能终端的研发和应用,为居民提供高效便捷、线上线下一体的“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

强化中医药在健康江西建设中的独特作用。意见提出,完善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体系,提升危重症救治能力;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做优做强针灸、热敏灸、骨伤、肛肠、妇科及肺病、脾胃肝胆病、心脑血管病等专科专病,总结形成诊疗方案;结合实施健康江西行动,支持中医医疗机构提供中医治未病服务,发挥热敏灸在治未病中的作用;依托现有资源规划建设1至2所省(市)级中医特色康复中心,鼓励市、县设立中医康复中心,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特色康复机构。

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我省将采取各种措施,推进中国(南昌)中医药科创城建设、江西樟树“中国药都”振兴工程、江西南城“建昌帮”中医药振兴发展;推动赣产中药材品牌建设,引导资源要素向赣产道地药材主产区汇集,鼓励中药龙头企业自建或联建中药材生产基地,推动规模化、规范化种植;健全赣产中药饮片炮制加工标准,修订实施江西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加强饮片产地加工、炮制、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保障中药质量;建立健全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追溯体系,逐步实现赣产中药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探索“读经典、早临床、早跟师”的教学模式;依托国家级、省级中医药重点学科和重大科研平台等,培养造就一批国家、省级中医药临床和多学科交叉的领军人才;着力推进公立中医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允许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

加快推进中医药科研与创新。加快创建中药国家大科学装置,重点推进中国中医科学院江西分院建设,推动中药基础科学、中药标准化、制造技术和中药大数据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支持企业、医疗机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加强产业链、创新链、服务链协同发展。

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承与国际合作交流。加快推进活态传承,加强中药经典名方、民间验方、秘方、技法和独特传统炮制技术的挖掘整理和开发利用;支持将中医药知识纳入中小学卫生健康教育课程,推动中医药传统文化列入高等院校思政课程;鼓励有条件的中医药机构将中医药特色服务和产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推进海外中医药中心建设及中医药服务和产品高质量走向世界。(记者钟端浪)

(责编:毛思远、邱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