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常有缺位 自我保护意识较弱

农村女童亟须一张安全守护网

2020年07月30日07:07  来源:江西日报
 

  近期,樟树市发生一起两名农村未成年女童在公共场所被同一人性侵案件。很快,省妇联及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启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合作机制。目前,该案件已被移送至樟树市人民法院审理。

  去年,省妇联进行的一项在全省27个县(市、区)、424所中小学的调查显示,有200余名女生(以农村女童为主)曾被熟人或陌生人试图强迫或诱惑触碰、窥视其隐私部位,其中少部分得逞。由此可见,农村女童更需加强保护。

  防性侵知识需普及

  7月3日上午,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三级妇联干部及心理专家来到樟树市张家山学校,开展了一场“呵护女童,关爱成长”的活动,为该校200余名女生上了一堂生动的防性侵知识课。

  在问答等互动环节中,记者注意到,就身体隐私部位的认识,女生们含糊不清,而就什么样的行为属于性侵害等,现场女生全都摇头。

  张家山学校校长钟志康告诉记者,该校是一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此次活动令学生和老师都受益匪浅。他希望在日常教学中,不能仅满足于传统的生理卫生教学,还应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性教育。

  据省政协委员、省妇联副主席肖晓兰调查分析,近年来,我省农村女童遭性侵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不少家庭对女童的教育和监护力度不够,大多数女童缺乏防性侵知识,防范身边的熟人和自我保护意识较低。农村学校对女童的教育和保护不够完善,开设的《生理卫生》课程大多为男生、女生在同一教室混着上课,且不少教师讲授时常常流于形式甚至一笔带过,达不到应有效果。

  建立共同保护机制

  肖晓兰表示,关爱女童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逐步建立预防、发现、干预女童遭性侵机制,加强对女童的保护。

  她建议家长或者监护人密切与孩子的沟通,关注女童身体健康以及生理、心理变化;适时对女童进行青春期常识和性安全知识教育,帮助她们提高自我防范与保护意识;教育部门应积极引导女童掌握青春期及性知识,学会遇到暴力侵害时的应对方法,提高自保自救能力;教师发现孩子在校有异常表现时,要及时与家长沟通,采取应对措施。

  据了解,近年来,为不断强化对农村妇女儿童及广大农村家庭的法治宣传和维权服务,省妇联已会同江西省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联合培养农村妇女“法律明白人”,将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纳入培训重点内容,引导“法律明白人”定期上户走访,主动关爱农村女童。

  省妇联还主动对接有关部门,构建多部门协同合作机制,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打击针对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去年,省妇联联合省司法厅成立江西省首家妇女儿童司法鉴定援助中心,为遭受侵害及有其他维权需要的妇女儿童当事人,提供司法鉴定公益服务。

  下一步,省妇联将联合省公安厅在全省1598个基层派出所挂牌成立“妇女儿童维权站”,形成打击侵犯农村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童梦宁)

(责编:邱烨、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