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30名农村教师被选调进城任教,却遭遇岗位工资晋升难题——

他们真的是“被遗忘的人”?

2020年08月05日07:05  来源:江西日报
 

  虽已放暑假,但进贤县有30名教师却没闲着,一直在为岗位工资晋升而奔波。他们希望利用暑假多跑跑相关部门,帮助解决他们遇到的问题。

  这30名教师是2016年通过选调到县城学校任教的。根据进贤县政府办印发的《2016年进贤县公开选调教师实施方案(2016)4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其中第七条规定“选调人员试教期在县城学校的为1年,在农村学校的为2年。试教期内编制和人事关系仍在原单位”。然而,2017年岗位工资晋升时,原单位认为他们不属于“自己人”,不予竞岗晋升;试教学校则认为,岗位工资晋升必须要有人事档案关系。

  如此一来,他们岗位工资晋升被耽误多年。今年上半年,他们的人事档案关系才转入县城学校,但岗位工资却“不升反降”了。

  “错过”工资晋升

  7月31日,曾在进贤县钟陵中学工作近20年的曲晓(化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仍清晰记得2016年7月的那一幕:“校领导拿着一份文件给我看,称我有资格参加进城任教的选调。”

  曲晓的妻子在县城工作,两人分居两地,家里有什么事也搭不上手,因此,曲晓一直盼望着能进城任教。在规定时间报名后,曲晓积极备考。

  记者了解到,2016年7月27日,进贤县向各学校印发《实施方案》,为优化全线教师资源配置,促进县域教育均衡发展,从进贤县农村学校的在职在编教师中,公开选调一批教师到县城任教。

  据介绍,选调总人数150人,各学校动员有资格的教师报名。曲晓过关斩将,成功入选。不过,他被告知需要到李渡中学试教两年。像曲晓一样,在缺编的农村学校(重点针对边远地区及教师缺编较多的农村学校)试教的有30人(初中15人、小学15人),试教时间为2年。试教期间,他们人事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其他120名教师在县城试教1年。

  2017年,30名教师中有部分教师的岗位工资可以晋升一级,但他们向试教学校提出时,却被拒绝了。理由很简单,他们的人事档案关系没在试教学校。他们向原单位提出申请时,同样被拒绝,理由是“你已经不是学校的人了。”而在县城学校试教1年的、有资格的教师却都在原单位晋升了岗位工资。

  工资“不升反降”

  为何选调教师还要到农村学校试教2年?进贤县教体局相关人士表示,2016年在选调教师任教过程中发现,农村学校教师选调进城,农村中小学教师力量就减弱了。因此,统筹考虑让他们试教2年,等待新招聘的农村中小学教师补充进来,再进城任教。

  “为了能进城,我们没有怨言。”曾在李渡中学任教17年的高级教师冯峰(化名)说:“但没想到,2018年试教期满,大家考核合格,就要进城,却被浇了一盆凉水。”这盆凉水就是,他们进城任教需要降低一级岗位工资。“我们在农村学校试教两年,没有晋升工资反而降低岗位工资,与在县城试教的教师相比,明显不公平。”冯峰说。

  与冯峰想法一样的教师认为这样极其不合理,拒绝人事档案关系“进城”。于是,30名教师先进城任教,人事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这样僵持几年,愿意进城任教的教师,到今年四五月份才办好所有手续。试教至今,原单位和新单位均拒绝他们晋升岗位工资的申请。冯峰目前在进贤县第二初级中学任教,他从高级岗位工资降低到了中级岗位工资,工资、课时补贴等算下来,一年少了约1万元。

  试教2年的教师们为什么2018年不同意人事档案关系“进城”,现在又同意呢?原因是,今年进贤县教体局称,进城一个月后,降低一级的岗位工资可以恢复到原岗位工资。他们以为可以保留原岗位工资,但当他们办好所有手续后,才发现这是一张“空头支票”,去县教体局询问得到的答复是“晋升岗位工资是因人设岗,县城学校没有合适的岗位了。”既不能恢复到正常的薪级岗位,又不能参与正常的岗位工资晋升,30名教师自称是“被遗忘的人”。

  承诺成为“空文”

  “从原单位到新单位工作,降低岗位工资是有文件要求的。”县教体局组织人事科科长徐平称自己曾是一名教师,很理解教师们的心情,但协调过几次也没有办法解决。县人社局人事科长熊荣荣向记者出示一份文件,证实了徐平的说法。她解释道:“主要是2018年2月全省进行薪资改革,在农村学校试教的教师正好赶上了这次改革,吃了亏。”

  到新单位降低岗位工资,有文件要求,在农村学校试教的教师们也认可。那么,人事档案关系保留在原单位期间,他们岗位工资晋升究竟由谁来落实?

  省人社厅相关人士表示,岗位工资晋升一般由人事档案关系所在单位落实。这也就意味着,农村学校试教的教师们,有权利向原单位申请岗位工资晋升,但他们却被原单位拒绝了。

  进贤县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坦承,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会存在偏差。原单位认为试教教师是要调走的人,不应该占学校的岗位工资晋升指标;试教单位以及后来任教的新单位,却因为没有人事档案关系,难以进行岗位工资晋升。

  据了解,去年9月,进贤县分管教育的相关领导曾表示,“降低的岗位工资差额部分,会想办法解决。”而进贤县教体局相关负责人也曾承诺,一定会维护这30名农村学校试教教师的权益。

  然而,迟迟不见实际的解决办法,让教师们感到很失望。有的教师已放弃进城机会,回到原单位任教。7月31日,在县教体局,基础教育科科长乐文杰一边在电脑上看着电视剧,一边告诉记者,他熟悉的一名高级教师,因不愿意降低岗位工资,已申请回到原来任教的农村学校。

  记者了解到,《江西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提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晋升中、高级教师职称(职务)和参加省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时,要求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相对应来说,这些曾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相关权益更应得到保障。

  对于进贤县30名农村教师选调进城所遭遇的问题,本报将继续关注。(余红举)

(责编:罗娜、邱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