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台北8月9日电 (记者陈晓星、孙立极)继6月、7月到台湾疫情指挥中心、台湾行政部门和蔡英文办公室表达诉求后,8月7日,“小明”的爸爸妈妈们又来到台监察部门要求台湾当局落实《儿童权利公约》,让滞留大陆6个多月的子女“小明”们早日回台与家人团聚。
自今年1月25日起至今,台湾当局不准在台湾合法居留的大陆配偶子女入境台湾。“台湾滞陆孩童父母自救会”王娟萍说,我们一直温和地表达诉求,一直对孩子回家有期待,想好好求他们让和父母分离的孩子回来,能去的部门都去求了,有的妈妈都下跪了,求的结果是什么?各部门互踢皮球,连不让孩子入境的理由都说不出来。2月11日曾说“小明”可以入境,24小时之后又不准,我们想问:到底是谁不让我们的孩子回来?各部门如此不遵守国际人权保障公约,不遵守《儿童权利公约》,“我们请求监察部门予以纠正。”
“小明”的妈妈们强忍眼泪讲述“小明”的痛苦,有的孩子两次到了机场又两次返回,有的已经被大学录取却不能回台,有的眼见同学升学而自己失学了一个学期。
林先生是为了新婚的大陆妻子请假来参加陈情活动。他说,我26岁,所有的新娘都可以申请来台湾探亲,我的妻子因为在大陆不准来,如果我去看她,不仅要请假,来回隔离费用和机票要花10万元(新台币)。夫妻团聚是最基本的人权吧?请给我们团聚的权利。
“小明”的爸爸王先生带着自制的表格到现场,上面清楚标示,外籍婚姻的子女、配偶都可入境,外籍人士除观光外都能申请入台,只有大陆配偶2岁以上的“小明”被禁至今,也只有大陆配偶不能申请探亲。
同天,包括大陆和香港学生在内的台湾境外学生到台教育部门抗议台湾仍禁止大陆学生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