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南昌市青山湖区检察院采取多项措施,深化“四型食堂”建设,保障饮食安全的同时,避免“舌尖上的浪费”。
强宣传,深化“文明食堂”建设。开展“杜绝浪费,文明餐桌”倡议活动,营造节俭用餐、科学用餐的良好风气。在食堂张贴“餐餐光盘 从我做起”等提示标语,签订文明用餐电子承诺书,要求全体检察人员自觉做到“按需打饭、不挑食、不剩饭”,遏制“讲排场”“要面子”的陋习,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明责任,深化“安全食堂”建设。由办公室牵头成立食堂管理委员会,选举检察干警、聘用制书记员代表4人,全面压实物资采购、食品安全、仓库保管、卫生检查等食堂管理环节的监管责任。严格执行《机关食堂卫生安全制度》《餐饮具消毒卫生制度》,要求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切实落实个人卫生“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四净”(工作服净、帽净、口罩净、围裙净)制度。疫情防控期间,采取“错峰”“分餐”方式保障安全用餐。
定制度,深化“规范食堂”建设。制定《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制度》,细化餐卡使用、食品管理、用餐纪律等各项制度,明确工作餐用餐时间范围,确保检察干警用餐“一人一卡”、聘用制书记员用餐“一餐一票”。明晰食堂用品采购规定,要求尽可能通过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销售平台采购农副产品,确需平台外采购的须制作采购单,并由两名采购人员同时采购。
严管理,深化“廉洁食堂”建设。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严禁同城接,对确需招待的统一安排在食堂就餐,原则上不安排桌餐,严格控制接待标准、限制陪餐人数,坚决杜绝超范围、超标准公务接待。明确财务人员每日对食堂账目进行核算、每月对物资进出台账和收支账目进行审计,食堂管理委员会每日复核食堂用品采购单、公示当日菜价,确保食堂支出各环节实现“透明化”监管,有效杜绝廉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