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武汉共同建立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

2020年10月26日06:52  来源:江西日报
 

  共饮一江水,同护长江美。10月20日,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湖北省武汉海事法院共同签署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共同建立长江中游跨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此前,两院都被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为全国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

  据了解,这一框架协议的签署旨在通过共同建立长江中游跨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进一步推动环境司法保护从单一分散、地缘联系、临时随机的合作向系统整体、制度协作、常态规范的合作转变,凝聚司法合力,共筑长江中游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

  框架协议从协作原则、协作目标、协作事项、协作机制、协作组织等方面,明确两地法院将破除区域限制和克服地方保护,开展全方位、多形式、多层次的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协调解决长江中游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重大事项,构建与长江中游高质量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形成协同共治的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两地法院将携手建立包括信息资源共享、环保禁止令、生态修复协同、环境资源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等在内的一系列机制,并探索建立环境资源审判共享专家库。(记者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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