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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廉政抄告制度推动“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2020年12月31日07:49    来源:江西日报

“根据《芦溪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抄告办法》,现将相关情况抄告于您,请您及时督促市监局党组抓好整改落实……”近日,一份来自芦溪县纪委的特殊“抄告单”送到了该县分管市监局的副县长手里,该“抄告单”详细描述了相关违规问题。

今年以来,为破解过去由于信息不对称,党委、政府一些领导干部无法一时掌握分管(联系)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这一难题,芦溪县纪委创新思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出台《芦溪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抄告办法》,以“抄告”的形式,力促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据了解,“廉政抄告”的内容涵盖乡镇、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及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县级领导分管领域的重要涉纪信访或违纪情况,以及乡镇、部门重要廉情和作风效能建设情况等。拟定抄告内容需严格按照程序办理,经县纪委主要负责人审定后,形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抄告单》,分别向分管(联系)的县级领导和乡镇、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送达。县委、县政府领导接收抄告单后,要及时督促有关乡镇、部门予以整改落实。县纪委对“抄告—督导—整改—反馈”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同时将抄告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截至目前,已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发出“廉政抄告单”3份,反映问题9个。(王丽娟)

(责编:邱烨、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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