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政治担当 协同推进“两个责任”落实落细
——五年来江西省纪检监察工作系列综述之三
管党治党,关键在于责任落实。
回首我省波澜壮阔的五年奋进征程,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政治担当,保持战略定力,系统推进“两个责任”落实落细,为我省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奠定了坚实基础。
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积极协助党委履行主体责任
管党治党能不能做到全面、从严,能不能取得成效,关键在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没抓住。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履行协助职责,推动各级党组织把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担起来。
在2020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某省直单位党组书记看到省纪委省监委协助省委出台的《2020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时,感觉眼前一亮,这个考核方案不同以往,既重“评时”更重“平时”,既简便易行又考真考准。
省纪委省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协助省委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实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体考核,深入分析把握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特点新要求,对考核思路、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都作了调整,既有总体判断,又有细节评价和量化标准,真正发挥出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省纪委省监委还协助改进省委常委会审议省管干部案件的方式,提前呈阅案件材料,既报告违纪违法问题,又汇报审查调查过程、案件特点、暴露的问题等情况,让省委班子成员更详细了解掌握案件暴露出来的有关情况,以便更好地履行分管领域主体责任。
《关于加强省委巡视反馈工作的意见》的出台,凝结了省纪委省监委履行协助职责的实践探索与经验。该《意见》明确分管省领导要带队参加分管领域的巡视反馈,履行好“一岗双责”,督促推动分管联系单位、领域抓好整改落实。共有23位省领导带队向60个党组织反馈。
省纪委省监委还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用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五年来,共党内问责1.95万起,问责5867个党组织、2.03万人。
一项项举措,一个个行动,体现了省纪委省监委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坚定政治担当。
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这个“关键少数”,加强监督检查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关乎一域一方的工作成效,影响一个系统甚至全省的政治生态。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监督首要职责,持之以恒破解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难题,督促“关键少数”发挥“头雁”作用,示范带动各级党组织落实好主体责任。
“小区停车有固定位置,院内的路灯也很明亮,很满意。”南昌市西湖区桃源街道桃苑社区居民朴素的话语再次印证了政治谈话的效果。
此前,该区主要领导在接受政治谈话时被指出存在“对老旧小区安全隐患重视不够”等问题。谈话后,该区将安全隐患排查纳入老旧小区总体规划,列入“为民办实事”的重点项目实施推进,一批老旧小区已完成改造。
省纪委省监委协助省委出台的《关于开展政治谈话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注重压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通过以谈促责、以谈促改,推动高效履职尽责。《意见》实施以来,收效良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肯定。
“谈话既通报我市政治生态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又教给我们工作方法,对我们落实主体责任很有帮助。”一名接受过省委政治谈话的设区市领导表示。
在提升对“关键少数”监督质效的路上,省纪委省监委不断探索,用“工笔细描”的方式增强监督工作精细度和精准性。如,改进和完善对省直单位党组织“一把手”的函询工作,向其分管省领导通报相关问题,帮助他们及时掌握下级“一把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签署审核意见时进行教育提醒、监督把关,防止“一函了之”。
这一做法已延伸到市县两级。萍乡市某市直单位党组书记在审核一名班子成员的函询回复材料时,发现其有关问题未说清楚,先后3次要求其补充说明后才签署意见。他表示,现在要求党委书记对函询回复进行把关,感到自己责任更重、压力更大。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省纪委省监委梳理涉及纪检监察职责的36项内容,以任务清单形式印发纪检监察系统,同时抄送相关党委(党组),还推出一系列新举措:试行下一级党委书记在上一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制度;增强与新任省管干部廉政谈话政治性、针对性、实效性,强调不能仅满足于守住廉洁底线,还要以更高标准要求自己,履行好职责使命;建立有关制度,督促设区市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履行对县委书记的日常监督责任。
改进日常监督方式方法,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不断提升监督质效
2021年4月,南昌市纪委市监委收到了一份《信访举报工作提示函》,提示要重点关注重复访的问题。
为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政治生态“风向标”作用,省纪委省监委加强信访举报情况综合分析研判,对检举控告数量大、增长快,越级访、重复访问题突出的地方和部门及时发函提醒,督促党委、纪委履行责任。此举压实了属地责任,有效提高了日常监督的针对性。
主动出击的姿态,打开了做实日常监督的新思路,探索出有效的新路子。
横向上,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在思想认识、体制机制、人员和业务、成果运用等方面贯通融合,进一步增强监督合力。
纵向上,推动“室组地”协作,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信息交流、教育培训等方面,建立健全与中央单位派驻机构、中央驻赣单位纪检机构的协作配合机制,增强工作合力。
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既用监督加压,也用信任加力。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不仅将绝大多数的苗头性问题处置在“萌芽”状态,同时有效促进了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五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7.47万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处理25.96万人次,占比94.5%。协助省委出台《推行容错纠错机制和为受到不实举报对象澄清正名的实施办法》,制定《纪检监察机关澄清失实检举控告和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全省共为1181名干部进行了澄清正名,对34名不实举报人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赣纪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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