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检察院:听证会搬到案发地“零距离”了解检察公益诉讼
鄱阳县检察院将听证会开到案发现场。姚卫东摄
“今天的听证会特别有意义,以往听证会都是在听证室,而这次检察院将听证会搬到案发地,让我们听证员更直观地感受环境污染状况和涉案公司对环境修复情况。我给鄱阳县检察院的做法点赞!”参加该场听证会的县人大代表说。
12月9日下午,该院就某公司倾倒工业废水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一案,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生态环境局有关人员,涉案地乡镇政府组成听证员团队,对该公司前期环境修复情况公开听证。为确保听证员对污染现场有直观感受,该院改变以往听证会形式,组织听证员深入工业废水倾倒地,实地走访查看环境污染情况和修复状况,将听证会开到案发现场。
案件系该公司将积压的工业废水倾倒在鄱阳县凰岗镇珊田村废弃煤井、饶埠镇蔡家村废弃养猪场粪池、芦田乡李家村后山废养猪水池,导致当地水体、土壤造成污染,破坏了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在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的同时,鄱阳县检察院向上饶市鄱阳生态环境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该局督促企业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切实消除环境污染,恢复当地生态环境,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检察建议发出后,该局加大了对事故处置力度,启动生态修复、评估工作,督促涉案公司主动承担生态修复责任。
目前,该公司已投入1200万余元进行生态修复,部分污染地区生态修复已有初步成效。但因修复周期长,修复难度大,环保部门向该院提出延期的申请。为落实民营“六稳”“六保”政策,办案检察官前往安徽涉案公司,查看生产经营情况,与企业职工进行座谈,在充分考虑企业经营状况及修复周期长的实际情况,组织了该场听证会。
听证会上,涉案公司代表说:“我们公司承诺不论投入多大的人力和财力,都将以第三方评估为依据,确保将受损的生态环境修复到位。同时,我代表公司对检察机关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做法表示感谢,愿意接受检察机关和环保部门的监督”。
该院检察长朱明星表示:“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我们将充分利用公益诉讼职能,督促涉案公司尽快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将公益保护落到实处。同时我院还积极保护非公企业发展,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高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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