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可赔7200万!南昌开展农业巨灾保险试点工作
为加强农业生产救灾及灾后恢复生产资金保障,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为目标,建立应对救援应急响应和洪涝灾害、低温冻害、干旱灾害、降水过多等自然灾害风险的农业巨灾保险制度,健全农业风险灾害管理和救助体系,根据江西省农业巨灾保险试点工作方案总体规划,南昌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业巨灾保险试点工作。
财政资金投保
赔款救灾恢复生产专用
南昌市农业农村局代表南昌市政府作为投保对象,使用财政资金统一投保,农业巨灾保险试点期暂定3年。2021年保费由市级财政承担,省级财政予以奖补。
保险期间内,自然灾害达到了保险合同约定的救灾应急响应级别,或相关气象指数达到条款规定的保险责任触发标准的,承保机构依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至市农业农村局。
赔付资金主要用于各县区农业救灾及灾后恢复生产,主要范围包括采购农业生产资料及设备、修复农田基础设施、灾后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运输补助以及购买社会化服务等方面。
全市范围可保
覆盖多种农业自然灾害
南昌市农业巨灾保险根据各农业县区自然灾害特点,保险责任条款共分三大类八个条款,分别是:
(一)保险期间内,南昌市减灾委或应急管理部门在其官方网站对外发布的自然灾害Ⅳ级(含)以上救灾应急响应。
(二)暴雨、旱灾、大风、冻害、冰雹、雪灾。
(三)地震(含余震)。
保险区域为南昌市辖区所有县区,具体划分为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区、南昌城区(除上述县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五个保险标段。最高赔款总金额为7200万元,各标段赔付最高额为1440万元。
针对农业巨灾
创新巨灾保险新模式
农业巨灾保险试点区别于普通传统型农业保险,不针对具体农业产业或品种,包含种植养殖、覆盖全市区域。主要以“农业巨灾有钱赔”为创新点,探索出一条为农业生产救灾及灾后恢复生产提供充足资金保障的新渠道。
农业巨灾保险创新性采取“当年保费扣除赔款支出和经营成本后的盈余部分作为次年新增保费”的保险模式。如上年度清算后存在保费结余,由承保机构返还剩余保费,通过缴纳“当年保费 上一年度结余保费”的形式,做大农业巨灾保险资金池,进一步放大险资入赣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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