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县人大:以评亮实绩 以议促提升
对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履职评议是崇仁县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发挥监督职能、拓展监督方式、深化法治崇仁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向常委会“述职”并接受“评议”,进一步强化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后监督,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形成了“任前法律考试、任中宪法宣誓、任后履职评议”的监督闭环,推动人大监督由监督“事”向监督“人”和“事”并重的工作转变。
组织领导到位。第一时间专题研究,专题向县委报告。反复讨论并制定《崇仁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的工作方案》,把握总体要求,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工作措施,严肃工作纪律。成立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和履职评议调研组,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评议调查组认真办的工作机制,确定县水利局、交通局、民政局、司法局、文广新旅局5个政府工作部门列为本年度履职评议单位。
征求意见到位。履职评议调研组率先在县水利局召开履职评议动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作动员讲话,被履职评议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坚持开门搞评议,公开监督电话,设立电子邮箱,发放履职情况征求意见表,进行媒体公告,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扩大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参与面,拓宽工作评议的广度和深度。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深入县政府工作部门实施的重点项目一线实地调研和座谈,征求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
重点把握到位。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对今年履职评议的重点内容进行明确,主要评议2021年以来单位主要负责人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法规情况;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情况;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人大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和情况;实施双“一号工程”和应对突发事件等工作的情况;勤政廉政情况;推动水利事业发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整改打算等八个方面的内容。在评议时重点查找每个单位在工作上、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影响工作的不利因素,找准根源,制定整改措施。(方丽英、华东祥、朱思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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