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邓兴明等同志请求辞去政协江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6年6月12日政协江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6年06月13日08:32 | 来源: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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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邓兴明、李晓浩、陈荣、杨木生、马玉玲、曹国庆、吴昌平、陈洪萍8名同志提出,因到达任职年龄界限,请求辞去政协江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职务。
聂晓葵、张家良、黄云3名同志提出,因到达任职年龄界限,请求辞去政协江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政协江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规定,接受邓兴明等8名同志请求辞去政协江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职务,接受聂晓葵、张家良、黄云3名同志请求辞去政协江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职务,其中,邓兴明等8名同志请求辞去政协江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事宜,向政协江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报告。
(责编:邱烨、邹玢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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