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正是中小學新生注冊報到之際,南昌部分新建學校9月將迎來首次招生,部分過渡性學區也有微調,非起始年級的轉學情況將有所增多。為進一步加強南昌市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規范辦理程序,南昌市教育局對《南昌市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試行)》進行了修訂、完善,並正式印發了《南昌市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部分過渡學區轉學情況將增多
紅谷灘區南大附小教育集團第三分校今年9月將迎來首次招生,作為一所新建成的學校,該校招生范圍包括:豐和南大道以西,前湖大道和學府大道合圍區域(中央香榭、紫金園、前湖小區、海域香廷樓盤)以及南昌大學本部及其附屬學校(含中小學)正式教職工子女,目前該校招生報名工作正在進行中。
據了解,該校招生范圍中的紫金園樓盤業主子女,按規定之前在南昌航空大學附屬小學紅谷灘分校過渡就讀,隨著南大附小教育集團第三分校的建成,紫金園樓盤業主子女的就讀學區有了變化,將被劃分到這所新學校就讀。據《紅谷灘區南大附小教育集團第三分校2020年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招生公告》要求,符合該校招生條件的二至六年級轉入學生,目前先做登記,達到人數即可開班,屆時由家長或監護人持戶口簿、房產証和結婚証原件及復印件到學校指定窗口辦理登記手續,學校將於8月24日電話通知轉入學生具體開學時間。據悉,南昌市其他城區部分新建成學校9月均將迎來首次招生,隨之而來的轉學情況也會相應增多。
高中階段嚴禁空挂學籍
為進一步加強南昌市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規范辦理程序,南昌市教育局對《南昌市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試行)》進行了修訂、完善,新版的《南昌市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規定,學生的學籍號以學生居民身份証號為基礎生成,一人一號,終生不變,南昌市將逐步推行包含學生學籍信息的免費學生卡。凡未經南昌市(縣、區)招生管理部門辦理正常錄取手續的學生,不得錄入學籍檔案。義務教育階段嚴禁非政策性跨學區范圍就讀,高中階段嚴禁為跨區域或本地其他學校學生空挂學籍。
學校不得以虛假信息建立學生學籍,不得重復建立學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學校應利用學籍管理系統進行查重並及時處理問題學籍,學籍管理實行“籍隨人走”。嚴格控制班額,小學、初中、普通高中班級人數按照國家、省要求執行,原則上小學班級人數不超過45人,初中和高中班級人數不超過50人。
轉學者不得變更就讀年級
正常升級學生的學籍信息更新,由學籍管理系統完成。學生在接受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學習期間,符合條件轉學的,均不得變更就讀年級。中小學起始年級的第一學期及畢業年級的第二學期,不予辦理轉學手續(畢業年級學生回戶籍所在地就讀等特殊情況除外)。轉入手續由轉入學校學籍管理員於學期結束前后2周內及下一學期開學前后2周內統一辦理﹔為維護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其他時間原則上不予辦理,特殊情況確須轉入的,由學校提交申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視情況審核。南昌市轉出到外省、市的可隨到隨辦。民辦學校須根據核定的招生計劃數,在滿足各學段規定的班額條件下,有空余學位的,方可接受轉學。
中小學原則上不得留級、跳級
中小學原則上不允許留級、跳級,特殊情況由學校報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在學習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學﹔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勸退、開除學生。普通高中學生在一學期內連續無故曠課超過4周或累計曠課10周及以上,其間經學校與其監護人多次聯系幫助教育無效的﹔或休學期滿,經學校與其監護人聯系后仍未復學或不按期辦理繼續休學手續的﹔或經司法部門審判作出刑事處罰或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等特殊原因不能就讀的,經學校報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按自動退學處理。
學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須休學的,由監護人提出申請,出示縣級以上醫院病歷,學校審核同意后,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通過學籍管理系統進行相應的異動操作。學生休學期間學校應為其保留學籍,休學原因須記入學生學籍檔案,並附相關証明。休學期限為一年,休學期滿仍不能復學的,應當由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持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証明或其他相關証明向學校申請延長休學期限。畢業班學生一般不予休學。
高中同縣域同城區內原則上不轉
義務教育階段已在南昌市區域范圍內分配學位的學生原則上不得轉學。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轉學:1.因監護人原有住房拆遷或交易等原因發生實際居住地跨縣區變更,而難以在原就讀學校學習的﹔2.外來務工人員由外地來昌務工,其隨遷子女需轉入南昌市學校就讀且提供了省、市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証明材料的﹔3.軍人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等政策性安置的﹔4.其他特殊原因確需轉學的。
普通高中同縣域、同城區內原則上不轉學,因特殊原因可申請轉入低一級別學校,普通高中之間轉學執行同級互轉的原則。普通高中學生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轉學:1.回戶籍所在地就讀,監護人居住地發生變更﹔2.監護人工作單位變更﹔3.監護人務工地變更﹔4.監護人經商地變更﹔5.其他特殊原因確需轉學的。(陸 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