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張志南決定逮捕

2020年10月20日07:5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本報北京10月19日電 (記者張璁)最高檢19日消息,福建省委原常委、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張志南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張志南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 人民日報 》( 2020年10月20日 11 版)

(責編:毛思遠、邱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