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口供!一毒販在江西撫州被執行死刑
2021年08月02日21:26 | 來源:人民網-江西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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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南昌8月2日電(時雨)兩地毒販跨省運輸、販賣毒品4990.6克。近日,江西省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依法對販賣、運輸毒品犯丘成某某執行死刑。據悉,該案件在整個訴訟審理階段均為零口供,但該案犯罪事實清楚,証據確實充分。
法院審理查明:2017年10月29日,被告人毛某才以販賣為目的雇佣被告人王某良駕車前往福建省長汀縣購買毒品。
王某良明知毛某才前往購買毒品的情況下仍駕駛毛某才安排的白色小車載毛某才從江西南城東高速路口上高速,因擔心省際高速收費站有警察檢查,由瑞金北高速出口駛離高速公路,再經國道行駛至福建省長汀縣。
到達長汀后毛某才電話聯系被告人丘成某某,在約定地點將購毒資金交給了被告人丘成某某,丘成某某隨即開車前往取毒品,隨后丘成某某帶著毒品駕車返回見面地,毛某才從該車副駕駛室取下紅色袋子裝好的毒品。
購得毒品后,毛某才、王某良原路返回南城,因怕南城東高速收費站有民警檢查,毛某才要求王某良在福銀高速南城縣毛家坪高架橋路段高速公路上停車,准備翻越高速柵欄,被公安民警抓獲,當場繳獲毒品冰毒4990.6克。
之后,公安民警前往福建省長汀縣將被告人丘成某某抓獲歸案。
法院認為,被告人丘成某某向毛某才販賣毒品冰毒4990.6克,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且該被告人歸案后拒不如實交待自己的違法犯罪行為,在案件整個訴訟審理階段均為零口供,但該案犯罪事實清楚,証據確實充分。
一審及二審判決結果均依法以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丘成某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責編:羅娜、帥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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