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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實事丨被辭退后工資未結清怎麼辦?江西廣豐區:全部發放並追加失業補償金

羅娜
2022年05月03日08:46 | 來源:人民網-江西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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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兩年多被辭退,部分工資及在公司墊付資金均未結清。”近日,網友通過人民網“領導留言板”向江西省上饒市廣豐區委書記留言,反映該區供銷惠農農業服務有限公司在相關交接事宜並未協商一致的情況下便辭退員工。

該網友在留言中提到,其於2020年2月入職廣豐區供銷惠農農業服務有限公司,在該公司富山紅基地上班,負責基地日常運行管理,時至今日,2021年12月、2022年1月的基地運行開支均未予以報銷,且2022年1月份工資未正常發放。

網友表示,公司應及時發放其在公司墊付資金、正常發放2022年元月份工資,並給予合法的失業補償。

收到網友留言后, 廣豐區委副書記、區長龔振宙批示區供銷社進行了調查處理。

經查,網友反映的“廣豐區供銷惠農農業服務有限公司”系區供銷合作社下屬企業,2017年12月,應供銷綜合改革需要結合廣豐區農業產業發展的現狀,成立該公司,並開展以廣豐馬家柚基地托管及相關農業社會化服務為主的經營業務。2021年底,因公司連續多年經營狀況不佳,便決定暫停馬家柚托管業務,退回原托管的兩處馬家柚種植基地,並解雇大部分一線員工。

該網友系原惠農公司員工,於2020年2月至2022年1月期間就職於該公司,主要負責公司下屬洋口鎮富山馬家柚基地日常生產管理和種植工作。因公司退出馬家柚種植業務,2022年1月被依法解雇,現處於失業狀態。

關於網友要求“及時發放我在公司墊付資金、正常發放我2022年元月份工資”的問題,經查,在網友被雇用期間,公司派駐其在洋口富山馬家柚基地負責生產種植和日常經營管理,為方便工作開展,對公司日常經營過程中產生的部分零星開支(如部分臨時工工資的墊付等)賦予臨時墊付的義務。本次因種植基地經營權的歸還,惠農公司同洋口富山種植基地業主之間就2022年1月份的生產投入與人員工資等相關交接事宜暫未協商一致,導致網友所墊付的資金與2022年1月份的工資結算延期。現網友墊付的資金和2022年1月份的工資已發放到位。

關於網友要求“給予合法的失業補償”的問題,經查,該網友屬適齡勞動工作者,自2020年2月至2022年1月期間受雇於惠農公司,現處於失業狀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之規定,“被依法解雇的適齡勞動者,雇用單位應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失業經濟補償。(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網友在惠農公司的工作時限為23個月,其在公司工作期間的月平均基本工資為3000元,按《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應發放2個月的失業補償金,共計6000元,現已發放到位。

群眾利益無小事。您有哪些亟待解決的困難?歡迎來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留言,把您的困難事、煩心事說一說。

(責編:羅娜、帥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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