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假身份作偽裝 拋出“誘餌”索錢財
江西:嚴懲打著領導旗號招搖撞騙行為
人民網南昌10月20日電 謊稱在紀檢監察機關有熟人,隻要花錢就可幫忙打聽案情甚至“撈人”……日前,江西省萍鄉市公安機關破獲了一起涉嫌以“疏通關系”名義實施詐騙的案件。
經查,犯罪嫌疑人吳某是某市經開區無業人員,他將自己包裝成有“廣泛人脈”的成功人士,刻意接觸被紀檢監察機關調查、處理的涉案人員及其家屬,吹噓自己是省領導的親戚,隻要肯花錢,他就能幫忙擺平案子,以此騙取大量錢財。最終,吳某涉嫌詐騙罪被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據了解,近年來,江西省查處了多起此類招搖撞騙的案件。梳理發現,他們有的自詡跟領導關系親密、把自己包裝成“有來頭”的神秘人物,以所謂“政治資源”獲取信任后騙財騙物﹔有的通過盜用領導微信頭像、名稱,以幫忙辦事為由索取錢財﹔有的還直接冒充紀檢監察機關領導干部,宣稱送錢就可“擺平”案子。
“這些騙術表面上五花八門,實質上都是謀財圖利。”江西省紀委省監委工作人員分析道,“騙子”行騙往往依靠虛假身份偽裝,但這些身份標簽稍加留意就能分辨,有些招數看起來特別拙劣,卻拿捏住了被騙人員的小心思,才能屢屢得手。
從查辦案件情況來看,部分干部輕易“中招”,看似警惕心不夠,分辨意識不強,背后實際上是私心雜念作祟。金溪縣委原書記高某為謀求職務升遷,囿於“騙子”余某編織的關系網難以自拔。余某在高某面前,偽裝成“手握天線”的能人,並在高某出差時精心安排飯局,找一些氣質談吐高雅的人陪餐,彰顯自己人脈廣、有來頭。
“實際上,余某根本沒有所謂上層關系,隻不過是利用高某升遷欲望,下了個誘餌,讓其一步步上鉤,進而騙取一些工程項目來做。”撫州市紀委市監委辦案人員介紹,不信組織信騙子,想走“捷徑”,終將是人財兩空。2023年5月,高某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前車之覆,后車之鑒。江西省紀委省監委鄭重提醒:黨員領導干部千萬不能權迷雙眼,企圖靠關系走捷徑,那樣隻會掉進陷阱之中﹔有問題的干部要相信組織、依靠組織,及時向組織說明情況、講清問題,謹防落入圈套﹔涉案人員及家屬也切不可“不信組織信關系”,被騙子牽著鼻子走,給家庭財產帶來重大損失。同時,對凡是打著領導干部及親屬旗號請托辦事、牽線搭橋,都要高度警惕,一律不信、不見,及時撥打12388信訪舉報電話或向公安機關舉報。
相關法律專家表示,假冒領導旗號騙取財物涉嫌犯罪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假冒領導干部或打著領導旗號,干著非法勾當的行為,嚴重損害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聲望,侵蝕國家和人民利益,影響惡劣、危害極大,必須嚴懲不貸。”江西省紀委省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紀檢監察機關與公安機關建立聯合辦案機制,將依規依紀依法從重從快查處,堅決鏟除“騙子”生存空間、淨化被污染的政治生態。(秦海峰、李勇、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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