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花縣檢察院:加大野生動物保護力度

法治宣傳進鄉村活動現場。姚衛東攝
江西省萍鄉市蓮花縣生態環境優美,森林覆蓋率高達73.78%,有豐富的野生動物資源。2022年以來,蓮花縣檢察院共受理非法狩獵案件40件,涉案57人。
非法捕獵案件不僅給生態環境帶來危害,也存在人身安全隱患。如:該院辦理的一起非法狩獵過失致人死亡案件,2023年2月犯罪嫌疑人廖某某私自購買一台電捕獵機,在其居住的古庵后山上私設電網,狩獵售賣野生動物。該電捕獵機連接的電源為家用220V電源,通過電捕獵機增壓后電壓可達4000余伏。晚上,廖某某接通電捕獵機電源后便在家休息。第二天早上,聽到電捕獵機的警報聲,以為自己電到了獵物。但當廖某某上山一看,卻發現一具尸體趴在電網旁,當天廖某某到縣公安局投案自首。經鑒定被害人吳某某系電擊身亡。在縣公安局調解下,廖某某賠償被害人吳某某死亡賠償金7萬元,取得被害人家屬的諒解。2023年5月,縣檢察院對廖某某過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訴,2023年6月,縣法院判處廖某某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
該院對此類案件高度重視,由公益訴訟檢察部門檢察官進行專項調查。發現涉案的捕獵夾三分之一是從鄉鎮圩場、五金店、農具店等線下交易場所購得,三分之二是通過線上購物平台購買。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有關規定,存在監管漏洞。
該院向縣有關單位制發社會治理類檢察建議,應認真履職,及時發布通告,要求商戶主動上交捕獵夾等禁售捕獵工具。在全縣進行排查,依法嚴厲查處出售禁止使用捕獵工具的違法行為,並強化法治宣傳引導。
蓮花縣檢察院建議發出后,縣有關單位高度重視,與該院聯合開展打擊非法銷售捕獵野生動物工具專項監督活動。深入城區市場,對售賣野生動物、禁獵工具等情況進行了全面排查。對存在銷售禁獵工具行為的商家,現場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並收繳禁獵工具,同時進行法治宣傳教育。
針對涉野生動物保護及非法狩獵等案件辦理中存在的理論與實踐問題,蓮花縣檢察院舉辦“非法狩獵犯罪理論與實務研究”專題研討會。邀請縣公安、市監局等5家單位,鄉鎮政府、村委會等單位代表以及特邀檢察官助理、律師代表參加。會上,就案件線索移送、証據的認定與效力、入罪與行政處罰標准、行刑銜接與行刑反向銜接等方面達成了共識,暢通了查辦案件的協作機制。
2022年以來,蓮花縣檢察院結合“檢察藍+生態綠”合作機制,與鄉鎮政府共護野生動物資源,聯合開展執法活動5次,法治宣傳23次。(劉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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