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聽得懂信得過的方式“給個說法”(一線行走)

講透法、擺明理、用足情,才能真正走進群眾內心,解開群眾心結,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解決在基層
“不給個說法,我是不會罷休的!”前不久,一名村民攥著幾張皺巴巴的工資條,怒氣沖沖地來到橫龍司法所。我趕緊遞上熱茶:“老鄉,先喝口水,慢慢說。”原來,他在一家工廠干了半年活,后因種種原因選擇辭職,但工廠負責人不僅扣了他半個月工資,還要他賠“工作服損壞費”。
通過這些年的實踐,我深知,調解絕非“和稀泥”,必須在法、理、情間找平衡。一些糾紛雖小,卻直接關乎群眾的尊嚴和基層治理的效能,必須依法快速解決。從查法律、對合同,到跑工廠、做調解,初次與廠家負責人溝通時,他態度較強硬,我耐心勸解:“工資足額支付是必須的,扣錢也得有依據,傷了和氣不值當……”擺明利害后,負責人同意補發工資,並免扣費用。
初入行時我可沒這悟性。有一次,兩戶村民因宅基地邊界發生糾紛,調解時我照著法條念,他們嚷道:“別整這些我們不懂的!”碰壁后才明白,和群眾溝通,照本宣科是不行的,要用他們聽得懂、信得過的方式“給個說法”。在資深調解員的指導下,我請來老支書、老黨員參與現場丈量,並結合村規民約和習慣進行劃界,最終兩戶居民同意調解。這件事讓我明白,做好調解工作,要在依法依規基礎上深植鄉土,善用情理巧溝通,身邊人說話,村民更信服。分清性質、精准施策,其實很多矛盾糾紛都能成功化解。
想讓法治觀念真正入心化行,就得堅持“在調解中普法,在服務中惠民”。這些年,安源區探索培育“法律明白人”、設立專職人民調解員,組織村裡有威信、明事理、熱心腸的能人參與調解,是提升基層治理效能、實現“小事不出村”的關鍵。
普法方式也得變。隻靠擺攤發傳單還不夠,不如把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設到村裡,由律師定期坐班為群眾答疑解惑。空談法條效果並不好,用身邊故事“以案說法”,群眾更容易接受,從而提高自覺守法意識。
在調解過程中,講透法、擺明理、用足情,才能真正走進群眾內心,解開群眾心結,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解決在基層。
(作者為江西省萍鄉市安源區橫龍司法所干部)
欄目投稿郵箱:rmrbzzb@peopledail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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