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危旧房棚改工程,改出和谐和幸福,让城区住房困难群众住上好房子。自2010年开展棚户区改造以来,宜春市已累计改造26.4万户危旧房,让60多万名住房困难城区群众出棚进楼。其中,2018年至2020年城市棚改任务量连续三年居全省第一位。近日,宜春市2019年城市棚改工作获国务院办公厅表彰,成为我省棚户区改造获中央财政倾斜支持的唯一城市。
宜春市以人为本,坚持阳光征拆,在房屋评估、补偿标准方面严格按规定执行,实行“政策、程序、标准、信息、结果”五公开制度。为使棚改户选择余地更大,该市推行“房票”安置新模式,在中心城区规划15个地块,建设2.18万套功能设施配套齐全的高标准安置房,对其建设标准、小区绿化、容积率作出明确规定,并按照“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圈”目标,统筹规划安置房周边学校、医院、停车场、菜市场、公厕等公共服务设施。棚改户凭“房票”兑换满意的房子,房企将“房票”与政府结算。“房票”不得转让、兑换现金,以此锁定市场上优质商品房房源供棚改户选购,他们还可享受房价优惠3%、契税减免的政策。
资金保障方面,宜春市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向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申请棚改贷款,并由财政部门申请发行棚改专项债券。截至目前,宜春市共筹集资金365.21亿元,2020年又获国开行80亿元信贷额度,为稳步推进棚改工作奠定了资金基础。
通过棚户区改造,城区腾空了上万亩土地,宜春市从长远布局,重点推进城市道路改造、雨污分流、地下管廊、公园游乐园等城市项目,以及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补齐城市短板。2019年该市新增公共停车场48个、停车位1.13万个,新建、改造绿地公园48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67所、医院17个、农贸市场14个。(记者杨碧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