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昌县检察院针对未成年人、老年人、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聋哑人、盲人等群体,强化诉讼权力保障,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完善内外部联动机制,维护弱势群体权益。
据悉,该院成立“弱势群体帮扶中心”,下设“心语工作室”、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帮扶工作站、帮扶办公室,由通过心理咨询师的干警担任心理咨询师,聘用退休检察官担任调查回访专员。
同时组建专门办案组办理弱势群体案件,对弱势群体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案件提前介入。通过介入尽快掌握案件基本情况,保证侦查阶段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提高诉讼效率。及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采取刑事案件承办人第一时间与侦查机关沟通机制,对属于弱势群体的犯罪嫌疑人慎用强制措施,要求办案部门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法律和道德之内最大限度的保护挽救涉罪弱势群体。
建立外部协作机制,与县公安局建立弱势群体案件告知机制,及时介入案件侦查;与县司法局建立援助绿色通道机制,对涉及刑事案件的弱势群体优先提供司法援助,指定有经验、工作能力强的律师担任援助律师;与基层村委会、社区建立协助机制,了解涉案弱势群体的家庭情况、经济情况、案发原因、平时表现等信息。在内部协作机制上,刑检部门与民事部门、控申部门建立救助机制,为被害弱势群体积极提供民事咨询和司法救助。
此外,该院坚持“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解决”的原则,依法开通绿色通道,快速办理案件,提升办案质效。对于侵害弱势群体的犯罪嫌疑人从重予以处理;对于弱势群体的犯罪嫌疑人,综合考量犯罪起因、平时表现、认罪悔罪、再犯可能性等因素合理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