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昌9月25日电(时雨)25日,本网从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以涉嫌挪用资金罪,对“95后”被告人邓某某提起公诉。
经查,2019年8月,被告人邓某某应聘入职江西省某公司担任出纳,负责保管公司账户、转账付款、财务收支等工作。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期间,邓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多次从其保管的公司账户转出人民币4211500元,用于网络投资,期间邓某某陆续转回公司账户人民币631500元,至今未归还人民币3580000元,其行为涉嫌挪用资金罪。邓某某表示认罪认罚。
目前,案件正在法院审理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