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定南县检察院对一起未成年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附条件不起诉。
经查,2020年6月,该案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小黄,在明知他人收购银行卡可能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为获非法利益,仍办理了两套银行卡卖给上家,从中非法获利2000元。之后,诈骗分子利用小黄的两套银行卡实施了诈骗活动,通过该两套银行卡共计接收诈骗资金二十余万元。案发后,小黄到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并退还了所有违法所得,表示认罪认罚。
该院办案干警通过社会调查了解到,小黄父亲常年在外打工,自幼由母亲抚养长大,心智发育不成熟、法律意识淡薄导致触犯了法律。但考虑到小黄在犯罪时属未成年人,在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后能主动投案自首,承办检察官决定再给小黄一次悔过自新机会,依法对小黄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设定考验期六个月,通过考验期将会对其宣告不起诉。
近年来,该院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在检察环节大力促进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落地落实。对于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用特殊的司法关爱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助力其融入社会。目前,该院共对12名涉罪未成年人适用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并针对未成年人实际情况,精准制定帮扶计划,在考验期内定期进行帮教,经帮教的未成年人未出现过再犯罪的情况。(张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