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文件 违规补课有了具体界定
人民网南昌1月4日电(时雨)4日,本网从江西省教育部门获悉,为深入治理教育“三违”(违规收费、违规补课、违规订购或推销教辅材料)问题,江西省出台了《关于建立全省中小学“三违”治理常态长效机制的工作意见(修订)》《江西省教育“三违”问题处理细则(试行)》两个文件。文件中不仅对违规补课有了具体界定,同时,也明确了,“双减”之后,中小学校哪些些“可以干”,哪些“不可以干”。
综合这两个文件,江西省对“违规补课”进行了界定:凡中小学校(含民办)开展学科类教学活动,在正常教学计划时间之外成班整建制上新课,都属于违规补课。其中,明确了时间,即“正常教学计划时间之外”;明确了内容,突出三个要素:开展学科类教学活动(不包括兴趣类、素质拓展类等非学科类教学活动),上新课(不包括复习、辅导等),成班整建制(即必须是整校、整年级、整班的补课行为,才能认定为违规);明确了地点,无论校内校外,凡中小学校(含民办)突破了上述时间和三个要素,都属于违规。
文件中对“双减”之后中小学校“可以干的”进行了明确:中小学校(含民办)要遵循“双减”政策要求,规范校内课后服务内容。学校可利用周一至周五的课后服务时间、双休日及寒暑假期间、初中学校工作日晚自习时间,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但禁止上新课,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并需经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意且通过网站或公众号予以公布。课后服务要严格遵照学生自愿原则,严格执行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对中小学校“不可以干的”也有了明确,文件中提出了“四个一律”的“禁令”:中小学校(含民办)或教师(含退休教师)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及寒暑假期间务必做到“四个一律”:一律不得违背学生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校内课后服务及假期托管服务;一律不得在非正常教学时间组织学生成建制(整班、整年级)集体上新课;一律不得将校园、校舍出让给其它教育机构举办各类学科类培训;一律不得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违规有偿补课(含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违规有偿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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