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检察院:公益诉讼依法守住耕地红线

办案检察官在田间向村民了解有关情况。姚卫东摄
宁都县素有“赣南粮仓”美称,现有耕地面积83万余亩,年产粮食4亿公斤以上。2023年以来,宁都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大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的部署要求,能动履职,助力耕地保护。所办理的督促保护耕地行政公益诉讼案,2023年6月入选省检察院耕地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该院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领域串通投标、骗取国家资金、贪污受贿等犯罪行为。共依法办理涉高标准农田刑事案件5件12人,案件涉及耕地面积9559余亩。移送耕地保护领域涉嫌犯罪线索6条,挽回高标准农田领域政府财政资金112.6万元。
紧盯养猪场拿耕地当氧粪池、耕地养牛蛙、挖塘养鱼等破坏耕地问题。积极探索大数据赋能监督,调取县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单位非法占用农用地、耕地撂荒、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不到位相关40余万条数据。发现2022年至2023年第一季度,违规占用耕地共1111.66亩,通过补办手续、落实“进出平衡”措施、拆除整改后,仍有200余亩耕地未落实复耕复垦措施。
通过比对分析梳理案件线索后,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8件,督促复耕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199.29亩。该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县有关责任单位,整改违法占用耕地4996亩。并通过奖补、产业扶持等手段,全县已治理耕地撂荒4.8万余亩,挽回国有财产损失,催缴耕地占用税140万元。
把当下治与“长久立”结合起来,与行政执法单位和各乡镇建立了沟通协助机制。运用“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工作机制,撰写了调研报告,进行专题报告。牵头召开了“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座谈会,参会的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10家单位对检察履职表示支持配合,进一步推动耕地保护工作有序开展,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
结合“公益诉讼江西行”主题活动,深入各乡镇开展耕地保护宣传20余场次,召开了耕地保护主题新闻发布会。(李仲君、凌祝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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