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南昌6月17日電 (記者 秦海峰)南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日前下發通知,調整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和繳存額上、下限。
通知明確,單位和職工各自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應低於5%,最高不得超過12%。2020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5308元(含單位、個人兩部分),下限260元(含單位、個人兩部分),此次調整的執行時間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另外,繳存單位應以2019年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2020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基數不高於本市2019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2211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