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濂溪區法院一審宣判“校園貸”案

2020年11月03日15:42  來源:人民網-江西頻道
 

人民網南昌11月3日電 11月2日,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區人民法院依法對程某等四人網絡“校園貸”惡勢力犯罪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非法經營罪、敲詐勒索罪、尋舋滋事罪,數罪並罰判處被告人程某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62000元。對其余三名被告人,以非法經營罪、敲詐勒索罪、尋事滋事罪數罪並罰,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至五年不等,並處相應罰金。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程某與其余三名被告人系親戚或朋友關系。2019年10月至2020年4月,為獲取非法利益,被告人程某將他們糾集在一起,以不特定的在校大學生為對象,通過相互配合,層層套路的方式發放貸款,后又通過電話、微信恐嚇、威脅、辱罵等“軟暴力”方式催收或惡意索要財物,無視法紀、為非作惡,使他人產生恐懼、恐慌心理。嚴重影響他人的正常生活、學習,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程某為糾集者,被告人甘某、劉某貴、劉某文為成員的網絡“校園貸”惡勢力團伙。

九江市濂溪區人民法院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認罪態度、悔罪表現及社會危害性,依法作出上述判決。(時雨、趙升東、崔芳)

(責編:毛思遠、羅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