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裡的生命(漢字裡的故事(六))

孟德宏

2020年11月20日10:15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胎兒從孕育到出生,又經疾病的種種折磨,歷盡千辛萬苦,終於成長為“人”了。

  “人”這個字的甲骨文字形就是一個側面站立的人的象形。該字形中的“人”為手下垂體略屈的拱手鞠躬之狀,記錄的是中國人“尊天敬地”“謙恭和合”的客觀物象與精神風貌。跟這個側立狀態的“人”不同,“大”表示的是正面站著的“人”的形象。這個“人”伸展雙手,張開兩腳,氣宇軒昂。所以,這個“大”字后來出現了更為抽象的語義引申。

  一般認為,“人”和“大”主要是指男性形象。與男性形象相對應的女性形象另有漢字“女”來表示。“女”的字形,下肢作屈曲之形,上部為兩手交錯疊放於胸前,席地而坐,以雙膝著地臀在足跟之上的樣子。清代文字訓詁學家段玉裁稱之為“象其掩斂自守之狀”。著名語言學家姜亮夫說,甲骨文中凡“人”“大”等字,下腳皆書直,而“女”“母”“妻”“妾”“若”等字表女性者,下部皆屈曲。我們從中可以看出,漢字系統在創制之初,對於男性和女性的區別方面也是有所考慮的。

  有了“女”,自然就會有“男”。“男”這個字形,傳統研究者認為從“田”“力”會意,是一個會意字。“力”是“犁”的本字,“田”就是“田地”,所以這兩個字符疊加起來傳遞出“於田地間從事農業勞作的人”也即“男人”的意思。筆者對於這樣的解釋持懷疑態度。“男”字產生的歷史很早,在甲骨文中就已經出現了。所以“男”字中的字符“田”,並不是“田地”的“田”,而是“田”的更早意象,即“畋獵”的“畋”。“畋”是一種火攻的圍獵方式。遠古社會,男性擔當著獵捕食物的責任。這是一項不時與凶猛動物過招的危險行動。所以在學會了使用火以后,進行圍獵的男性成員在確認目標后,往往會以目標為圓心分散於其周圍,然后按照商定好的信號點火燒山,隻留下一個出口供目標獵物逃竄。對那些從這個逃生出口四散逃竄的目標獵物,也不是全部捕殺,而是選取那些方便得手危險性較小的獵物進行捕殺。這個行為被稱之為“畋”。后來人們發現,放火燒山之后,林木被毀留下灰燼,又變成了草木灰,可以滋養那塊空闊的山地,這些空地可以用來種植糧食作物。由此,“畋”才引申出“田地”的“田”的意思。所以,筆者認為,“男”字中的“田”,用的是“田”的本義,即“畋獵”的意思。“男”這個字的構義,傳遞出來的是“既從事農業生產又從事獵捕活動的人”的意思。這種獵捕活動,在“追”“逐”“敢”等字中也都有所記錄。

  (作者系北京外國語大學中國語言文學學院對外漢語系主任)

(責編:羅娜、毛思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