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性執法替代經濟處罰

瑞昌開設“城市管理教育課堂”以教促改

2020年11月25日07:37  來源:江西日報
 

  為從源頭上強化管理,減少執法糾紛,近日,瑞昌市出台柔性執法規定,開設“城市管理教育課堂”,對違反城市管理相關規定情節輕微者,採取以教代罰、以教促學、以教促改的方式予以教導,從而引導市民自覺維護城市環境。

  首次輕微違法違規不處罰

  瑞昌市城管局局長曹茂槐告訴記者,柔性執法是指在城市管理執法中,對出店經營、佔道經營、非機動車亂停亂放、亂堆亂放、亂披亂挂等影響市容市貌,情節輕微、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行為,採取“首次口頭告知、二次培訓教育、三次依法處罰”的措施,即對首次違反城市管理相關規定者,一般進行口頭告知和勸離,並建立信息檔案﹔對第二次違反者,組織其參加培訓教育,並在城管人員的帶領下,上街從事兩小時的志願服務活動﹔對第三次違反者,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並在一年之內將其列入重點管理對象。

  為使柔性執法落到實處,達到效果,瑞昌市城管局專門設置了一間宣教室,制定了課程表。學員完成“培訓教育+志願服務”課程后,城管人員根據其表現,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評定。合格者免予經濟處罰,簽下承諾書后,即可領回被暫扣的物品。

  換位思考贏得市民理解

  “昨天聽了一天的課,今天又到街上跟城管人員一起執法,親身體會到了他們工作的辛苦和城市管理的不易。通過這次學習教育,我明白了自己違規佔道擺攤是不對的。我承諾,今后不再佔道擺攤,如再違反,自願接受處罰。”11月20日,市民劉某在寫下承諾書后,沒有受到任何經濟處罰就領回了被暫扣的物品。“以前,按照規定,像我這種行為會被處以罰款。今后我一定會遵守規定。”劉某感慨地說。

  瑞昌市“城市管理教育課堂”從11月初開設至今,已開辦3期,共計40余名輕微違法違規當事人參加學習培訓,簽下承諾書后全部免予經濟處罰。

  曹茂槐告訴記者,在城市管理中,對違法違規者常用的處罰方式有罰款、暫扣、收繳、取締等,有的當事人受到處罰時,會產生抵觸心理和不滿情緒,甚至會發生暴力抗法等過激行為。通過在執法中融入更多人性化操作,實行換位思考,讓市民親身體驗城市管理工作的難處和意義,加強溝通理解,有利於減少執法中出現的矛盾糾紛,進一步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務水平。(曹誠平)

(責編:羅娜、邱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