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青山湖區檢察院: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解決百姓揪心事

2020年12月23日14:27  來源:人民網-江西頻道
 

“感謝檢察院對我的幫助,謝謝煙草專賣局對我的理解,今后我一定合法經營,不再犯錯。”近日,簽訂完執行和解協議的被執行人湯某向南昌市青山湖區檢察院檢察官道謝。

2019年12月,區煙草專賣局執法人員根據群眾舉報,在湯某的車內查獲違法卷煙102條。經查,這批卷煙為湯某從他人處非法購入后,准備用於其所經營的煙酒店內銷售。根據湯某的違法行為,該局依法對湯某作出11萬余元的行政處罰。因湯某未在法定期限內繳納罰款,也未申請行政復議或向法院提起訴訟,區煙草專賣局向其送達了行政處罰決定履行催告書,但湯某依然逾期未繳罰款。2020年9月,該局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罰款。

“檢察官,我做錯事,罰11萬元我認,但是我的家庭經濟困難,實在一下子拿不出這麼多錢......”收到法院執行通知書后,湯某來到了青山湖區檢察院尋求幫助,向檢察官說出了自己的苦衷。原來,湯某丈夫患有慢性肺結核,治病花銷較大,家中還有三名未成年子女需要撫養,家庭經濟收入來源全部依靠湯某。

為查明事實、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承辦檢察官在查閱了案卷材料,審查相關案件証據后,向煙草專賣局及醫院進行了調查核實,了解到湯某家中確實存在上述困難情況。據此,承辦檢察官認為,區煙草專賣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在形式和內容上都是合法的,湯某對行政處罰並無異議。且湯某已經銷毀相關卷煙,並未再進行售賣,隻因經濟困難無法一次性繳納罰款。當前情況下讓湯某採取分期繳納罰款的方式,有利於其開展謀生經營,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相關法條,在檢察官的引導下,湯某依法向區煙草專賣局和區法院提出了分期繳納罰款的申請。

最終,在檢察官的積極調解下,各方就本案出現爭議的原因及爭議化解方式達成共識,湯某承諾會定期繳納罰款,並保証以后合法經營,不再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卷煙。區煙草專賣局同意湯某分期繳納罰款的申請,雙方簽訂和解協議,該案行政爭議得以圓滿化解。

(責編:毛思遠、黎中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