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青山湖檢察院:男子假裝富商 搭訕路人騙錢財

2021年02月22日15:22  來源:人民網-江西頻道
 

男子佩戴假冒的名表、鑽戒,模仿外地口音,冒充來南昌經商的生意人,以銀行卡無法使用為由,騙取獨行路人的錢財共計7600元。

1979年出生的梁某一直沒有固定的生活來源,終日無所事事,游手好閑。早在2014年,他便因冒充富商實施詐騙被處以刑罰,但仍然不思悔改。2020年11月初,一時收入難以維持生活的他又起了歪心思,決定操起“老本行”賺錢。

11月6日,梁某遇見了在路上逛街的尹某,便和對方套近乎,謊稱自己是從外地來的,無法使用銀行卡,需要借錢周轉去接待客戶,到時會讓公司員工轉賬到其銀行賬戶。尹某看到梁某戴著名表、鑽戒,聽其說話聲音也像是外地人,便沒有多想,隨后取出2000元現金交給梁某。拿到錢后,梁某立即撥出電話假裝是在給公司打電話,要求給往尹某銀行賬戶上轉賬,隨后又告訴尹某外地匯款需要時間,可能要第二天才能到賬,並隨口報了一個外地號碼給對方。尹某見狀便要求梁某給一樣東西留作抵押,為表誠意,梁某把手上佩戴的“鑽戒”給了對方,隨后不住地感謝,向尹某告辭。在之后幾天裡,梁某用同樣的招數相繼騙取黃某、裴某現金3000元、2600元。

2021年2月6日,該案移送至南昌市青山湖區檢察院審查起訴,該院審查認為,梁某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涉嫌詐騙罪。犯罪事實清楚,証據確實、充分,遂依法對其提起公訴。

(責編:毛思遠、黎中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