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的背后

——德安縣推進鄉鎮機構改革提升基層服務水平

2021年03月25日07:23  來源:江西日報
 

連日來,德安縣河東鄉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隊員代自強,在巡查農村“兩違”建筑(違法建筑、違章建筑)時,隻要發現“兩違”建筑就及時組織人員拆除。

“過去,河東鄉沒有行政執法權,發現農村‘兩違’建筑時,要向縣城市管理局報告,由縣城市管理局組織人員拆除。”代自強說,“鄉鎮機構改革時,河東鄉成立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有了行政執法權,農村違建現象得到遏制。”這是該縣大力推進鄉鎮機構改革、提升基層服務水平的一個縮影。

去年3月,德安縣以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導向,大力推進鄉鎮機構改革,打破長期以來形成的條塊分割體制,增強鄉鎮自我決策和統籌協調能力,不僅凝聚了力量,而且把握了工作的主動權,激發了發展活力。

統籌優化鄉鎮機構設置,打造高效政府

為構建更好服務群眾、簡約精干的基層組織架構,該縣在鄉鎮機構改革中,實行“5+2”行政管理體制,即黨政辦公室(挂黨建辦公室牌子)、社會事務辦公室(挂退役軍人服務站牌子)、社會治理辦公室、財政經濟發展辦公室、農業農村綜合辦公室(挂精准扶貧辦公室牌子)5個黨政工作機構,以及便民服務中心(挂綜治中心牌子)、綜合行政執法大隊2個事業單位。

河東鄉過去有12個機構,改革后減少了5個機構,集中力量辦事,行政效能得到明顯提升。“縣直部門過去設在鄉鎮的站(所)人員,由縣直部門管理,鄉鎮很難統一調配、統籌安排。”河東鄉黨委書記徐玉山頗有感觸地說,“這次鄉鎮機構改革后,人員統一調配,出現1+1>2的效果。”

賦予鄉鎮部分縣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方便群眾辦事

該縣按照“依法下放、能放即放、權責一致”原則,賦予鄉鎮部分縣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下放了首批行政許可、行政給付、其他職權和行政處罰、行政確認、行政檢查權限等共94項,分別由鄉鎮便民服務中心和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承接,涵蓋了衛生健康、市場監管、自然資源、民政、林業等18個領域,方便群眾辦事。

近日,記者在該縣高塘鄉便民服務中心看到,中心設有黨建行政、民政勞保、農合農保等8個辦事窗口。“群眾過去到鄉政府辦事,樓上樓下到處跑。現在群眾辦事‘隻進一扇門,最多跑一次’,方便、快捷。”高塘鄉黨委書記梁新海說。

強化激勵措施,讓鄉鎮干部留得住、干得好

在鄉鎮機構改革中,該縣加大財政保障力度,對依法下放給鄉鎮政府的事權,給予相應財力支持。去年,該縣共追加鄉鎮財政預算852.69萬元,幫助鄉鎮政府彌補財力缺口。同時,嚴格執行鄉鎮工作補貼政策,對在條件艱苦的偏遠鄉鎮和長期在鄉鎮的人員,根據其工作年限補貼每人每月250元至450元不等,足額按時發放到位。創新干部考核辦法,優秀比例向鄉鎮干部傾斜,提高鄉鎮干部年度考核優秀比例20%,大大調動了鄉鎮干部工作積極性,讓鄉鎮干部留得住、干得好。

該縣按照“嚴控總量、盤活存量、優化結構、增減平衡”的總體要求,建立健全鄉鎮編制動態調整機制,根據鄉鎮對人才的需求,及時在編制員額內補充人員。目前,該縣已給鄉鎮補充行政事業編制人員共計105名,充實了鄉鎮干部隊伍,優化鄉鎮干部隊伍結構,全面提升了基層治理工作能力和水平。(李萍 李起亮 記者 練煉)

(責編:邱燁、羅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