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筆錢對我們來說就是及時雨,真的非常感謝你們!”近日,在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區檢察院12309服務中心,收到司法救助金的龔某緊緊握著檢察官的手表示感謝。
龔某是該院辦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害人兒子。2020年10月,犯罪嫌疑人翁某在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証的情況下醉酒駕駛小型轎車,在青山湖北大道某路段撞倒被害人陳某,導致陳某重傷不治身亡。因此次事故,龔某因母親住院支付醫藥費近15萬元,犯罪嫌疑人未給予賠償。且龔某處於失業狀態,自身經濟來源不穩定,如今因此案又被欠下了不少債務,生活難以為繼。
檢察官在辦案中了解到龔某的家庭情況后及時依托該院司法救助內部協作機制,將線索移送至負責司法救助工作的第四檢察部。在收到線索后,第四檢察部檢察官主動聯系被害人家屬,啟動司法救助程序,協助其准備好申請國家司法救助材料, 並積極與相關部門溝通聯系,爭取在最短時間內將司法救助金交至當事人手中。 此外,該院還邀請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律師代表等參加龔某司法救助案件的公開聽証會,與會人員均表示應當給予龔某司法救助。最終,檢察官依法為其申領了12000元司法救助金。
下一步,該院將將繼續加大司法救助案件辦理力度,積極與相關部門協調溝通,建立國家司法救助和社會救助相銜接模式,不斷改進和深化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幫助受害家庭撥開陰霾,重迎陽光,真正做到“解民憂、紓民困、暖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