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青山湖區檢察院:幫助涉罪未成年重返校園

2021年05月13日16:03  來源:人民網-江西頻道
 

“感謝檢察官阿姨,我今后在學校裡會好好學習生活,將來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近日,在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區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區辦公室內,檢察官宣布不起訴決定后,小麗(化名)這樣向檢察官保証道。

2020年1月,小麗趁被害人徐某不在家,潛入被害人家裡盜竊其現金3740元,並於當日將得來的現金用於償還信用卡。案發后,小麗被公安機關以盜竊罪於同年10月移送至檢察院審查起訴。

在審查過程中,檢察官發現小麗是一名仍在學校讀書的在校學生。檢察官經社會調查了解到,小麗以往沒有違法犯罪記錄,日常表現良好。且小麗作案時未滿18歲,案發后其如實供述了罪行,並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此次犯罪是一時沖動,有悔罪表現。其本身主觀惡性不大,不具有社會危險性。本著“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該院決定對小麗做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並設置6個月的考察期,並委托江西洪宇社會工作服務社對小麗進行考察幫教,幫助其改正錯誤,好好學習與生活。考察期內,檢察官還積極與小麗保持聯系,了解其在學習、生活上的情況,並對其進行普法教育,避免其再犯錯誤。4月28日,考驗期滿,檢察官依法向小麗宣告了不起訴決定。

據悉,該院一直以來該院非常重視對涉罪未成年人進行考察幫教與挽救,依法切實做好涉罪未成年人幫扶工作,幫助涉罪未成年人回歸社會,健康快樂生活。截至目前,該院已先后幫助1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重返校園、繼續學業。 

(責編:羅娜、黎中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