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完善幫扶殘疾人、孤兒等社會福利制度,江西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結合黨史學習教育“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於日前印發通知,明確向殘疾孤兒(殘疾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發放照料護理補貼的有關事項,照料護理補貼2021年省定標准為每人每月1200元。記者從省民政廳獲悉,江西是全國首個向殘疾孤兒(殘疾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發放專項照料護理補貼的省份。
根據通知,補貼對象首先須具有江西省戶籍,第一種為持有殘疾人証的殘疾孤兒(殘疾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第二種為持有殘疾評定指定醫院、縣及縣以上具備醫療診斷資質的專業機構出具診斷証明的0至6歲的該類兒童﹔第三種為(該類兒童)年滿18周歲后,仍在接受義務教育或在普通高中、中高等職業學校、普通全日制專科學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學校等就讀高中、中專、大專、本科的學生和碩士研究生。
通知明確,照料護理補貼從2021年1月起執行,各地可根據實際確定補貼標准,但不應低於省定標准,補貼經費由當地統籌解決。由兒童福利機構撫養的該類兒童的補貼,由所在的兒童福利機構統籌用於照料護理服務等相關開支。
需要注意的是,全額領取照料護理補貼后,該類兒童不再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但可同時享受康復救助等相關政策﹔已享受特困人員護理補貼但未達到殘疾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照料護理補貼標准的,進行補差發放。(記者卞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