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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校外培訓上“緊箍咒” 江西11個部門聯合發文

2021年10月20日20:35 | 來源:人民網-江西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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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南昌10月20日電(時雨)20日,本網從江西省教育廳獲悉,該廳日前聯合江西省市場監管局、發改委等10個部門下發《致全省校外培訓機構的告知書》(以下簡稱《告知書》),明確要求12月中旬前學科類培訓機構要變更為非營利性機構,嚴禁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班、思維訓練班等名義面向學齡前兒童開展線下學科類(含外語)培訓。

《告知書》中要求,學科類培訓機構要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要在今年11月30日前向民政部門(或行政審批部門)提交完整、准確、真實且符合要求的法人登記申請材料,逾期視同主動放棄,確保在今年12月15日前如期完成登記工作。主流媒體、新媒體、公共場所、居民區各類廣告牌和網絡平台等不得刊登、播發校外培訓廣告﹔不得在中小學校、幼兒園內開展商業廣告活動﹔不得利用中小學和幼兒園的教材、教輔材料、練習冊、文具、教具、校服、校車等發布或變相發布廣告。

學科類培訓(含線上線下)隻允許在非寒暑假、非節假日的周一至周五當地公務員正常下班后開展,線下培訓時間不得超過20時30分,不得留作業﹔線上培訓時間不得超過21時,要注重保護學生視力,每課時不超過30分鐘,課程間隔不少於10分鐘。不得一次性收取或通過拆分合同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個課時的費用,嚴格遵守預繳費用監管要求,全面使用《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禁止合同中出現霸王條款侵害培訓對象合法權益。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滿足學生合理退費訴求。從事學科類培訓的人員必須具備相應教師資格﹔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聘請在境內的外籍人員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嚴禁聘請在境外的外籍人員開展培訓活動。

《告知書》中明確要求,校外培訓機構嚴禁超標超前培訓﹔嚴禁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從事學科類培訓﹔不得開展面向學齡前兒童的線上培訓,嚴禁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班、思維訓練班等名義面向學齡前兒童開展線下學科類(含外語)培訓。

嚴禁以變異形態違規開展培訓,嚴禁違反培訓主體有關規定,証照不全的機構或個人,以咨詢、文化傳播、“家政服務”“住家教師”“眾籌私教”等名義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嚴禁違反培訓人員有關規定,不具備教師資格的人員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在職中小學教師違規開展有償補課。

嚴禁違反培訓時間有關規定,通過“直播變錄播”等方式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嚴禁違反培訓地點有關規定,組織異地培訓,在居民樓、酒店、咖啡廳等場所,化整為零在登記場所之外開展“一對一”“一對多”等學科類培訓。

嚴禁違反培訓內容有關規定,以游學、研學、夏令營、思維素養、國學素養等名義,或者在科技、體育、文化藝術等非學科類培訓中,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嚴禁違反培訓方式有關規定,線下機構通過即時通訊、網絡會議、直播平台等方式違規開展線上學科類培訓。嚴禁其他違反相關規定的隱形變異學科類培訓。

(責編:羅娜、帥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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