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閉會
補選葉建春為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
2021年11月20日08:12 | 來源:江西日報
小字號
11月19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在南昌閉會。當日下午,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副主任趙力平主持會議。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馬志武、龔建華、胡世忠、曾文明、張小平,秘書長韓軍出席會議。
會議表決通過了《江西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江西省社會信用條例》《江西省養老服務條例》《江西省水路交通條例》《江西省革命文物保護條例》《江西省候鳥保護條例》,表決通過了省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九江市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決定、關於批准《新余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新余市仙女湖水體保護條例〉等3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的決定、關於批准《鷹潭市大上清宮遺址保護管理規定》的決定,表決通過了省人大常委會《關於促進和保障長江流域江西重點水域禁捕工作的決定》《關於支持和保障碳達峰碳中和工作 促進江西綠色轉型發展的決定》《關於接受胡永新辭去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的請求的決定》以及人事事項。
會議表決通過了補選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辦法,採取無記名投票方式補選葉建春為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其代表資格須經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查后,由全國人大常委會確認並公布。
會議表決通過了《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召開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的決定》,決定明年1月中旬召開省十三屆人大六次會議。
會議經表決,決定將《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修正案》提請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審議。
省人民政府副省長秦義,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葛曉燕,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田雲鵬等列席會議。(記者萬仁輝)
(責編:羅娜、邱燁)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