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江西>>本網專稿

江西南昌:民辦學校嚴禁變相“掐尖”選生源

2023年04月11日22:07 | 來源:人民網-江西頻道
小字號

人民網南昌4月11日電(時雨)11日,本網從南昌市教育局獲悉,該局下發通知,要求民辦學校不得在公示的收費項目、收費標准之外加收其他費用﹔民辦中小學嚴禁以各種形式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幫助轉移戶籍、安排家長在校內就業、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

南昌市教育局要求,民辦學校收費應在招生前通過招生簡章、學校網站首頁、公示欄等公示學費、住宿費、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和標准。學校獲得的生均公用經費補助應當和收費標准一並公示。民辦學校不得在公示的收費項目、收費標准之外加收其他費用。對按規定應當公示而未公示,或公示內容與規定政策不符的收費,學生有權拒絕繳納。

民辦學校學費、住宿費按學期或學年收取,不得跨學年(學期)預收。學校應保持學費、住宿費標准相對穩定,不應頻繁調整,每次上調幅度不宜過大。不得以贊助費等名目向學生、學生家長收取或者變相收取與入學關聯的費用。學校向學生、學生家長收取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要堅持自願和非營利原則。

在規范招生考試行為方面,南昌市教育局要求,實施義務教育的民辦學校不得組織或者變相組織學科知識類入學考試,不得提前招生,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一律通過搖號錄取。

民辦中小學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后,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採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以各種形式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幫助轉移戶籍、安排家長在校內就業、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挂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証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証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禁宣傳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或公布中高考成績排名﹔嚴禁人籍分離、空挂學籍、學籍造假等,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移。

職業高中(職業中專)招生錄取工作實行屬地化管理,由所在地教育考試機構負責辦理錄取手續。嚴禁招收外省戶籍高中畢業生或同等學力人員就讀一年制中職,停止二年制高中轉錄師范類專業招生。招收初中畢業生的五年制高職(高專)招生計劃由省教育廳、省發改委編制下達,省中招委劃定全省五年制高職(高專)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和最低等級控制線,嚴禁超計劃招生。未經省教育廳審批同意,本科高校不得招收各類形式的中職教育學生,不得招收初中畢業起點的五年制高職教育學生,高職院校不得招收初中畢業起點的三年制中職教育學生(江西藝術職業學院部分藝術類專業除外)。

(責編:毛思遠、帥筠)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